2005年7月1日星期五

赵常青:谁是万物的尺度?——追问普罗泰格拉

(本文首发于《北京之春》2009.2月号 总189期)



上篇 普罗泰格拉的结论

在人类思想史上,普罗泰格拉是一个里程碑,当他在希腊的某个地方向全世界宣布自己的结论——“人是万物的尺度”时,他实际上是第一个为人类高扬人本主义大旗的人。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开创了西方人本主义哲学的先河,他将人类提升到万物中心的位置,并赋予人类为自然界立法的主权者地位。

其实,从宗教学的角度讲,在万事万物中人类是最重要的思想在上帝造人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据《圣经·创世纪》记载——在创造大地万物后的第六天,神说:“我要照着我的形象,按照我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在造完人类后便对他们说:“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而在人类经历了堕落并招致洪水灾难后,上帝又对幸存者诺亚一家人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做你们的食物,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在这里,上帝在处理人类和自然万物的关系上规定了这样两条法则:

其一,自然万象(动植物等)将服从于人类的管理,人类对于自然万象拥有主权者的地位;

其二,人类将依赖自然万象而生存,尤其是依赖动物和植物(菜蔬、果子等)这两类“可吃”的东西而生存。

显然,在上帝所创造的物种世界里,人类具有神赋的优越性和高贵性(想一想吧,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人的,而不是按照猪狗的形象来造人的,更没有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除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物种)。正因此,既就是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在蛇的引诱犯下原罪后,上帝对于自己所确立的上述两条法则仍然没有改变。由此可见,相对于其它物种而言,上帝对人类确实有着一种异常的关爱和偏爱——从此角度讲,人类对上帝无论抱着何等的感恩之心都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想过多地谈论宗教问题。从进化论的角度讲,人类的高贵地位大概并非上帝的功劳,而是通过漫长的物种进化而自然选择出来的。进化论认为人类的始祖是象猴子那样用四脚着地的类人猿。从四肢着地的角度讲,类人猿大概与其它的四脚兽类动物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问题在于类人猿通过漫长岁月的努力,最终从地上站立起来了,这时它和其他动物就有了本质的区别,因为他腾出了双手,并借助双手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斗争工具。在物竞天择、强者为王的丛林法则支配下,拥有大脑、双手和斗争工具(如弓箭、石制刀具、棍棒等)的人类逐渐地获取了征服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物质力量。虎狼虽然凶残,但在拥有工具力量和组织力量的人类面前,那份凶残就算不上什麽了。正因为人类拥有征服其他物种的超强力量,因而也就逐渐形成了对于其他物种的主权者地位——人类不仅成为大地的管理者,而且成为自然界的立法者。在此情况下,《圣经·创世纪》中上帝所说的“一切菜蔬”和“果子”、一切“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成为人类进化史中的理论总结了(其实我想类人猿时代的类人猿大概也是靠吃“果子”、“菜蔬”以及被征服的“活着的动物”而过来的)。

由此可见,“人类”并不是从普罗泰格拉时代才成为“万物的尺度”的,无论是神创说还是进化论中关于人类中心论的观点其实都是有关人类生活常识的经验性总结。一切价值和意义只能是相对于人类的存在而言的,离开了人类,再美丽的花、再甜美的果子以及上帝在前五天所创造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普罗泰格拉的贡献在于他首先以人类的声音宣布了这一真理,当人作为“尺度”而为万物立法的时候,自然万物的等级秩序很自然地将以该物种对于人类“贡献”的大小来度量,用经济学术语说,人类将根据自然万象的使用价值来决定它们各自的价值和地位。比如说,玫瑰花有美丽的颜色和香味,能让人赏之于心、悦之于目,因而人们喜欢在庭院加以种植和培养;羊因为能够提供人类肉食、增强人类的体能、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所以会有专人放养并使之免于豺狼的伤害。而垃圾因为会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因而人们会远离之、抛弃之。总之,一切以人类为中心,一切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当然,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为自然立法,并不等于人类可以对于大自然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特别是进入工业化以来的近200年人类对自然的使用发展成了人类对于自然的肆意掠夺,并因这种掠夺而导致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沙华、草场退化、气候变暖等等自然灾害。我想当上帝立人类作为大地的管理者时,上帝的意思是让人类管理好大地物种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类,而不是让人类对之胡作非为而使之反过来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一种威胁和伤害。好在是人类中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人类对于自然的过分贪欲对人类自身所造成的伤害(如绿色和平组织、环保人士等),他们不停地呼吁人类应该检讨和修正自己对于自然界的掠夺行为,呼吁重新建立人类与自然间的良性循环秩序,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下篇 谁是万物的尺度?

“人是万物的尺度”虽然强调的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主权者地位,强调的是人类对于其它物种的本体属性和至上属性,突出人类的高贵和尊严,但如果再向前追问一步的话——“谁是万物的尺度?是你还是我?”时,新的问题便立马出来了。

当人类还只有亚当的时候,人类作为大地万物的管理者,并不存在这样被追问的问题,因为答案是唯一的,即“亚当”是万物的尺度,由亚当行使主权为自然立法,并赋予自然物种以相应的价值。但问题在于上帝不仅造出了亚当,又马上造出了其夫人夏娃,并明确地对对他们说“你们要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这样问题就来了——在只有亚当的时候由亚当说了算,但夏娃出现后,还能继续由亚当说了算吗?如果亚当只喜欢吃牛肉,只想养牛,而夏娃只喜欢吃苹果,只想种苹果时,问题怎么解决?当亚当对夏娃说你必须服从我的命令时,夏娃会不会反问一句“凭什么要我服从你的命令?你以为你是谁呀?”(当然在《圣经》里并没有这样的记载,有的是亚当和夏娃遵从耶和华的命令,两人和和气气、生儿育女,并且活到八、九百岁才去世——亚当活到930岁才去世),如果亚当以神权和夫权的绝对命令来回答夏娃,夏娃如果相信神权、尊重夫权,也许会迁就老公的意志,但如果她持怀疑的态度又该怎么办?如果夏娃争起女权、妻权和平等的人权又该怎么办?特别是当子孙后代繁衍众多、“遍满地面”的时候,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当张三、李四、王麻子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的时候,由“人是万物的尺度”而派生出的“究竟谁是万物的尺度?是你还是我?”的问题便会以更加尖锐的形式摆在人们面前,在此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呢?

从人类的全部经验历史我发现答案不外以下三种:

第一,以神道的方式来解决,如希伯来人就基本上借助耶和华的神谕和启示来解决这个问题。无论是亚伯拉罕、摩西还是大卫、所罗门,无不借助耶和华的力量来实现自己作为“万物的尺度”的主权者角色。因为先知对祸福吉凶的预示总能在希伯来人中变成现实,因而神的意志便能够在希伯来人的国度里显示他不可抗拒的权威,顺耶和华者昌,如摩西、大卫、所罗门等;逆耶和华者亡,如约雅敬父子做王行恶导致以色列亡国,自己也于公元前586年成了著名的“巴比伦之囚”。

第二,以“王道”(仁政)或“霸道”(暴政)的方式来解决。

当张三、李四、王麻子为“谁是万物的尺度”而各执己见、争执不下的时候,王麻子便凭借自身的野蛮体魄将张三、李四打到在地下,以暴力手段夺取了主权者的地位,并建立起一整套暴力体系来维护自己的主权垄断,最后同样借助于暴力机器及意识形态灌输(如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朕即国家论等)将自己的王位传承于子孙后代。在这王位世袭的过程中,“王麻子”及某个小王麻子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搞点亲民政治,采取一些仁政措施,以所谓“王道”的形式(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来驾驭邦国,但这种“仁慈”的“王麻子”在帝王世系中如凤毛麟角、屈指一二,大部分“王麻子”们则是借助血腥杀戮的高压政策霸占着国家的主权者宝座,通过国家机器来解决“谁是万物的尺度”。

第三,以民主的公共选择的方式来解决。

当“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人们为充当“尺度”、为充当“立法者”和大地的管理者而争执不下的时候,他们既不借助于神谕启示,也不借助于暴力打斗,而是借助于人类理性通过“投票”的方式“选贤与能”来解决这个难题。非但如此,他们还通过任期制、弹劾制来保证执政者不敢也不能为所欲为、胡作非为,如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就是一个这样的典型。

在这三种方式中,神道和王(霸)道的方式都远离了人本主义开山大师普罗泰格拉的本意,因为当普氏宣布“人是万物的尺度”时,这里的“人”显然不是特指某一个人如国王,而是指“每一个人”即每一个人都可以做“万物的尺度”,每一个人在自然面前都能充任立法者和执政者的角色。“人是万物的尺度”不仅宣示着作为整体的人类对于自然物种的主权地位,而且必然隐含着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人生来就具有高于他人的特权,大家都有着同样的人格和尊严。但神道方式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则以神的意志指挥调度着全世界,而且从《旧约》所记载的以色列人历史看,耶和华选中的以色列人经历了太多的灾难,尤其是这种灾难完全由耶和华神的意志所支配——如他先施法让居住在耶路撒冷的18000余人被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俘虏做囚七十年,接着却又怪罪巴比伦王对耶路撒冷及其居民的凌辱而降罪于巴比伦王及其民众——这种由神意所导演的灾难不仅缺乏逻辑性与合理性,而且完全无法防患于未然,一切都是冥冥中的注定,在此情况下,人类的主体性地位便丧失殆尽,“人是万物的尺度”便实际异化为“神是万物的尺度”了,人类只不过是供神意驱使的工具而已。因而在神道统治下,“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实际情况是没有一个人能成为万物的尺度。当然从上帝造完人类后所规定的两条法则(及人类管理大地;人类以动植物为生)来说,人类对于自然界其他物种的主权者地位还是存在的,但这仍然体现的是神意的尊贵。

而以王道或霸道的方式(仁政或暴政)来解决主权归属问题,它只是让人类中的个别人或极少数人获得了主权者地位。由于这种主权者地位是通过暴力或战争的手段从别人手中强取豪夺来的,显然是缺少合法性的。尤其是在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赢者通吃的丛林法则支配下,胜利者便会象周天子那样自豪地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时,胜利者不仅攫取了对于自然万物的主权地位,而且拥有了对其他人(失败者、臣服者、平民等)的主权者地位,并且为了给自己的非法行为进行辩护,还会寻找几个巫婆神汉或“硕学通儒”之类的怪物制造出什么“奉天承运”“君权神授”等等谬论,企图给自己的非法掠夺披上既合法又神圣的外衣,就象周天子那样自吹自擂什么自己是“天”的儿子,是代表上天对人间实行统治,因而普天之下,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属于自己的。相应的,被暴力征服的臣民不仅会失去作为人类的主体性尊严,而且连自己对自己的所有权都有可能失去,于是“人是万物的尺度”便异化为“王是万物的尺度”,这里的万物就不仅包括自然物种,还包括人类自身中的绝大多数了。对于哲学家普罗泰格拉来说,面对这种情况只能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要想赢得大哲学家的会心微笑只能是第三种解决方式,即通过民主的方式来选举大地的管理者。民主的前提是“众生平等”,没有人生来就比别人拥有更多的特权,只有资质能力的区别,没有天生的贵种。因为大家是平等的且是区别于四脚动物的高级理性动物,便会通过说理、辩论、投票来进行“公共选择”,同时通过分权制、任期制、罢免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使执政者服务于自己的意志,并通过相应人权立法来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不受多数人的侵犯。在此情况下,每一个人的尊严都得到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举个例子吧——

雅典城邦民主政治肇始于梭伦,中间经过庇西特拉图、克里斯提尼的发展,到伯里克利时代渐入辉煌。伯里克利在前期民主实践的基础上,利用首席执政官的地位对城邦政治进行了一系列深度民主化改革,如规定公民大会为城邦最高权力机关,每九天召开一次公民大会,一切公职人员都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年满三十岁的公民都可以参选;城邦实行“陶片放逐法”(由克里斯提尼创制),即由公民大会投票“选出”可能危害城邦民主的“危险分子”并将之流放境外十年,十年后允许流亡者返回城邦并恢复其一切公民权;伯里克利还扩大400人议事会为500人议事会,50人一组在一年内轮流组成主席团,任期为一年的十分之一(约36天左右),负责日常工作;主席团设主席一人,任期一天,每天早晨通过抽签决定,且不得连任。每届主席团在一个多月任期内,都要由公民大会对执政官和十将军委员会进行一次信任投票,若多数人对某高官投了不信任票,该官员就会受到法庭审查;法庭实行民主,通过投票来表决案件,陪审法庭由6000人组成,分为十二组,每组500人,每组法庭任期一年。审理案件时,临时抽签决定由哪组法庭审理,以防舞弊。

关于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伯里克利于公元前431年冬月在死亡将士葬礼演说中一语中的,他说:“我们的制度之所以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中,它顾全的不是少数人的利益,而是多数人的利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也说:“人民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意见均交人民大众来裁决。”

当然,古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制肯定是有它的缺陷的,学者多有论述,这里不再赘述,但它所开创的以“民主”方式选择城邦执政官的制度无疑以合理的方式解决了公共权力的来源、属性和目的的问题,它既赋予执政者以合法性,又体现了多数民众的意志,将多数民众提升到为自然立法、为自己立法的“尺度”者角色。而少数人的意志虽然受到“悬置”,但得到了平等的表达意志的机会——而且在定期的民主投票中,少数人的意志也有可能因为时空诸要素的变化而上升为多数人的意志,因而在民主政治下,“人为万物的尺度”才实现了普罗泰格拉的本意——在此情况下,哲学家又有什么理由不发出会心的微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