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赵常青:我之“政治”观

(本文首发于《北京之春》2008年11月号)

我今天想谈谈自己对“政治”的理解。

什么是“政治”呢?在我们中学的政治教科书上有关“政治”的解释是这样的——所谓“政治”便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如何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去反对敌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统治,阶级性是政治的本质属性。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

其实在所有的共产主义国家,在从中学到大学乃至到博士、博士后的官方政治教科书里都是这样解说“政治”的,都是用所谓阶级分析的方法去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分析解说的。不接受“阶级分析法”就会在思想政治上为自己的人生和前途增添一些可能的障碍。(大家可以想一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著名国学大师陈寅恪因为拒绝每周例行的政治学习、拒绝尊奉马列主义,有关方面就不让他去中国科学院任历史研究所第二所所长)。

这当然是非常荒谬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不仅造成人类的分裂和相互仇恨,最关键的问题是如果考察数千年以来的人类历史进程,还从来没有发现有哪个国家是纯粹的由哪个阶级进行统治的,甚至根本不存在马克思所认定的几大阶级对立的社会阶段——至少中国的历史就从来不曾出现过纯粹的阶级统治。而在阶级斗争理论被中国共产党所接受后建立的新政权,它也不是广大工人和农民的阶级统治,相反从实践上看,工农阶层倒更像是被统治者。因为无论从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质量还是从社会地位上看,工农群体总是等而下之的。虽然从理论上、从法律上规定了这两大群体的统治地位,但是叫苦、叫穷、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似乎始终是乡下农民、进城农民工及城市工人和下岗职工——在今天的中国你如果向一个普通工人或农民说:哎呀,你可以呀,你在这个国家属于统治阶级呢!他如果不踢你一脚或让你“滚”那就是你的运气了。至于宪法中的某些文字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那纯粹是从精神上糊弄工农大众的障眼法,只不过是官僚权贵集团打着“工农”、“人民”的幌子为自己谋垄断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罢了。千万不可当真!

因此,不能用共产党人的所谓阶级分析法去解析“政治”这个概念。孙中山先生当年曾说过:“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这种解释也有些传统的居高临下的姿态,恐怕也不太合适——那么,究竟什么是“政治”呢?

我以为所谓“政治”其本义就是“正治”,即“治之以正”,“政治”就是以“正义”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那么什么又是“正义”呢?又应该由谁来治理呢?这两个问题便牵涉到有关“政治”的两个最基本内涵。

1,何谓“正”或“正义”?

“政治”(即“正治”)中的“正”或“正义”实际上就是指用来指导如何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套思想、方法、法度、规则,可以统称为“游戏规则”。那么在国家与社会的管理中,究竟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呢?不同的思想家、政治家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样的。如在中国古代,孔子认为应该以“礼”治国,孟子认为要实行“仁政”,老子认为应该“无为而治”,韩非子则主张采用“严刑峻法”。而在古希伯来人和后来的中东伊斯兰地区则分别主张以自己信奉的宗教律法来进行国家的管理和统治。

但是在专制时代,统治国家的游戏规则实际上是由统治者的意志决定的。统治者的意志便是不可颠覆的“金科玉律”,统治者的主张便是王朝的法度和帝国的宪章。当周天子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时,他实质上便是向天下人宣布了他的“正义”观,天下的一切都是他的,谁敢加以否定,谁敢对之说“不”,便会违背他的“正义”和“真理”,便会受到他的惩罚,著名的周厉王“弥谤”事件便是周天子“正义”观的一个真实写照。而自古及今的所有专制王朝和极权国家的统治者谁又不是这样统治的呢?所不同的是“周天子”还比较诚实,公开宣布“天下”为其私货,而近现代极权国家的统治者则拼命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形象,非常可笑地试图将“没有。。。。。就没有。。。。。”之类的公式化口号刻进每一个国民的大脑中,而实际上则是打着“国家”、“人民”的旗号拼命谋取统治者官僚集团的私利。如果有人认为我在这里是胡说八道的话,我们可以一块来听听曾经担任苏共莫斯科市委书记和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叶利钦的回答,叶利钦在其自传中这样写道——

“如果爬上党(指苏共)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享有一切——你进入了共产主义,专门的医院、疗养院,漂亮的餐厅和特制佳肴,不花钱的源源不断的奢侈品,舒适的交通工具。”他还说,“共产主义完全可以在一个单独的国家里为那些获取权位的少数人而实现,暂时一亿人只能为一、二十人建立‘真正的’共产主义。”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前苏联,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作此结论为时尚早,我在这里也请朋友们看看《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39期所刊载的一篇谈论中国医疗问题的文章。文章指出:“在中国政府投入的1122亿元的医疗费用中,80%(约900亿元)是为850万以上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该数据来自中科院的一份调查报告)——这意味着每名党政干部每年人均可享受1万元的公费医疗,而其余13亿人民大众总共只能享受2.22亿元公费医疗服务——人均每个老百姓每年只能享受6分钱的公费医疗,官民差距为17万倍。而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原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不仅认可这一数据,他还引用人事部等权威部门的数字说“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数百亿元。”又如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张曙光曾指出,2006年在国家财政开支中,公款吃喝达3700亿元,若加上公车出行、公费旅游则达一万亿元人民币(另一方面在2006年国家财政只拿了300亿元就减免了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更有甚者,在我们的人民特别是孩子们因低劣食品而屡次受到伤害时(如“大头娃娃”、“结石宝宝”等),党政巨头们却享受着由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特供中心”所免费提供的有益无害食品。。。。。。!!!

而苏联和中国都是共产党执政,中共还一路高唱“为人民服务”、“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三个代表”什么的动人歌曲。可是人民中的许多人却因为看不起病而被赶出医院等待死神的召唤——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托克维尔先生的结论,他说:“民主制度用于统治方面的费用少,而用于被统治者方面的费用多;贵族制度与此相反,它把国家的收入主要用于主持国务的阶级(即大大小小的官僚们)身上了”(《论美国的民主》p244)。历朝历代,各国各地区的极权主义统治者就是利用这样的“正义”观来治理国家和人民的,而且人民还不敢轻易对之说“不”,当人民表现出不满和批评意见时,民众面临的常常是比周厉王“弥谤”行动还要严厉十倍的惩罚。如89年学潮,广大学生和人民明明是在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却被执政党诬蔑为“动乱”和“暴乱”而遭到残酷镇压。

因此,极权统治者的“正义”观是不能当真的,用这种“正义”来治理国家和社会就会损害人民多数的利益,就会给大多数人带来不正义。这种为少数人谋福利的“正义”便是伪善的“正义”,我们必须要毫不留情地嗤之以鼻、唾之以“呸!”

那么,究竟什么是我们应该高扬的正义旗帜呢?那便是反其道而行之,是能够为大多数人带来好处的“正义”,也就是说政治中的“正”或“正义”以及由这种“正义”所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游戏规则”必须能够为人民多数所认可并能够服务于人民多数的利益,同时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将受到必要的保护。而这样的“正义”只有求助于“众人”、求助于“民主”了。

当代西方著名政治学家罗尔斯对“正义”问题有过专门研究,他特别强调社会制度的正义性,认为社会制度的正义与否,决定着个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决定着社会利益的分享状况。他在《正义论》中指出,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原则有两条:

“第一个原则要求在各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上实现平等”;

“第二个原则则认为某些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有当它们使每个人,特别是使得最少利益的社会成员的利益得到补偿时,才是正义的”。

罗尔斯将这两条原则称为社会的“基本宪章”,并强调关于正义的“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

其实,我在论述有关民主的九条“黄金法则”时,论述的第一条法则便是“众生平等”法则,认为这是民主制度的前提和出发点。既然人人生而平等,那么如何治理国家、如何管理社会、建立怎样的“公共游戏规则”,便应该是大家——全体人民的事,不应该由专制帝王或自称“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官僚集团一家说了算,而应该让所有的人都说话,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摆出自己的“主张”或“主义”,让所有的人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公共规则的制定上来。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将由大多数人认同的制度规范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个国家意志便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大法——《宪法》。因此,当我说所谓“政治”就是“正治”,就是“治国以正(或正义)”的意思时,归根结底是说“治国以法”——依据《宪法》治理国家和社会,实行“宪政”,这便是“正义”的根本内涵。

但需要再次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宪法》和法律必须通过真正民主的原则来制定,宪法和法律必须体现人民公意,而这样的法律也只有在民主自由的国家里才能诞生。而在极权主义国家无论执政者及其统治集团盗用了多少“人民”的名义,他们所称之为“法律”(包括宪法)的东西都不具有“正义”的品质,这种“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不是蒙蔽人民的“遮羞布”便是加诸于人民身上的镣铐而已。

2.应该由“谁”来治理?

前面谈了有关“政治”之“政”的内涵,明白了“政治”就是“正治”——就是以正义、以法律去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实行宪政。那么国家和社会究竟应该由“谁”来治理、来管理呢?极权主义者和民主自由主义者的答案又是不一样的。

专制帝王认为这个“治”权应该由自己所独占(“专制”的本义),并且为自己享有独占权而进行种种辩护,说什么自己是“天子”,是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因而自己的统治权是上天授予的,是任何人间力量不可动摇的。所谓“奉天承运”、“君权神授”等谬论便是专制帝王为自己统治合法性所做的无理辩护。而人民在这种专制帝王的治理下,只剩下做奴隶、做奴才、做牛马、纳贡服役的权利,毫无做人之尊严可言。偶碰上一二开明君王发点慈悲、搞点仁政,“子民”们便会感激涕零地三呼什么“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其做人之不幸、之可怜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而近现代的专制政党虽然不再宣扬什么“君权神授”、“朕即国家”等谬论,甚至也对之口诛笔伐,但是凭借暴力强权上台的政治集团及其独裁者则会炮制出另外一些似是而非的荒谬理论来维护自己的统治。比如说所谓“打江山坐天下”的说教便是中共统治集团所极力宣扬的一种谬论。这种谬论的逻辑推理是这样的:因为“江山”是共产党打下的,“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人牺牲了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所以共产党就必然拥有整个国家的统治权——而且要一直统治下去。其它任何政党、任何政治集团都不能对共产党的领导权说“不”,因为“江山”不是你“打下来”的。不仅如此,共产党还会不断地自我加冕什么“伟光正”,说自己的宗旨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直到2001年还以所谓的“三个代表”理论把自己打扮成全国人民的利益守护者

的确,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头上确实压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而且我也相信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1921——1949)推翻三座大山的诚实品格,还相信“新中国”诞生之初人民多数对共产党的拥护和热爱是真诚的、是发自内心的。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能说明共产党垄断政权就具有合法性。推翻三座大山的英雄壮举并不能一劳永逸地保证这个党不会做蠢事、做错事——甚至是作出对国家和人民犯罪的事。人民也不会因为这个党曾经“表现”不错,就授权这个党无限期地将自己统治下去,正如丘吉尔在带领英国人民取得抗击法西斯战争胜利后,英国人民并没有因为丘吉尔的“丰功伟绩”就一定把战后国家的管理权拱手让给老邱,而是选择了工党的艾德礼做首相。再说“无数先烈”(包括共产党员和非党民众)之所以奋不顾身地流血牺牲,其目的只有一个即争取过上幸福、自由和有尊严的生活。如果先烈们的流血牺牲换来的并不是人民大众的幸福、自由和尊严,反而是新的贫穷、专制和压迫的话,那才真正叫做死不瞑目呢!

那么,中共统治下的人民究竟活得怎么样呢?

毛泽东时代就不用提了,就说经济上改革开放的这三十年吧。我承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比起毛时代确实有了很大提高,但大多数人还谈不上富裕——让我们来算个帐吧。中国现在有十三亿人,其中九亿是农民,据官方统计数据,2007年九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140元人民币(约500多美元),平均每月收入345元,连发达国家人均收入的零头都不够;四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也只有13786元人民币(不到2000美元),同样不够人家的零头(如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美国人均收入45594美元)。若13亿中国人拉平计算,2007年人均收入7108元人民币——不到1100美元,同样不到人家的零头。如果把中国巨大的贫富分化考虑进去的话,80%的中国人的实际收入还会低很多。

至于人民的自由和尊严就更为有限,谁敢说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呢?谁敢说今天的中国是一个自由法治的国家呢?没有民主、自由和法治,人民又何来主人的尊严呢?更何况今天的中国已被层层的官僚主义、普遍的腐败及严重的两级分化现象所吞食,就连执政党高层也已经意识到现实社会的极大不和谐性,而强调要构建什么“和谐社会”,力图通过国家财富的二次分配来缩短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

不能说执政党的考虑没有一点道理,经济上的某些改良措施在化解民怨民愤、消弭社会不满情绪方面确能起到一些作用,但这仍然是传统帝王统治时代的某些“仁政”措施而已,仍然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惠民”小伎而已,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的不和谐问题。我认为要想实现社会的“和谐”公正,必须从制度层面来解决究竟应该“由谁”来对国家社会进行管理和统治的问题。

根据“人人生而平等”法则,既没有天生的统治者,也没有天生的被统治者。既然关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关系到所有国民的利益,那么这个执政者就应该由所有的国民通过讨论选举产生。无论哪一个人,也无论哪一个组织,只要他(或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来承担这一“执政官”的角色,那么他(或他们)就可以站出来向国民全体表明自己的智慧和道德修养,而人民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媒体)来仔细考量这些人是否具有诚实的品格及治理国家所应该具备的相应智慧。通过比较鉴别后,依法定程序从众多的自称有能力者中选择出相比较而言确实具备一定能力并具有相应品格修养(即“德才兼备”)的人出来履行治理责任。如果国民的意见不一样,一部分人选张三、一部分选李四,还有一部分人对王麻子感兴趣,根据“众生平等”法则,则由“全民公决”的方式来决定“执政官”的最后归属,谁赢得的选民票数最多,谁就可以出任“执政官”这一角色。与此同时,人民必须把执政官的任命权和解除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那就是为了防止执政官长期盘踞高位而形成事实独裁,必须对执政官的任期加以限制。如一届任期可规定为四年或五年,任期一到,执政者必须终止“管理”使命,若想继续执政,则必须和其他候选人一起再次接受全体国民或其授权代表的公平考察和选择。如果在上一届确实干得不错,人民多数就会继续推选其执政。如果上一届干得不好,有腐败、有丑闻,在竞选时的诺言只是在吹牛和说大话,对不起,请“下课”,人民多数肯定会另选他人。

除此以外,执政官还必须无条件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批评。说穿了,执政官的脖子必须拴着一条绳子,人民的左手牵着绳子,右手则举着鞭子,不断地对执政者进行吆喝和鞭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政者不敢偏离轨道太远,不敢将自己视为官老爷而对人民随心所欲、恣意妄为。只有当人民手中掌握对执政者的舆论监督力量和现实制裁力量(如定期选举、弹劾罢免等)时,才能保证执政者遵行大多数国民的普遍正义观和价值观,才能保证执政者以“普遍正义”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并保证大多数国民享有正义治国的硕果。

自然,在此标准下,象共产党那样“老子打江山老子就要坐江山”的逻辑也就站不住脚了。面对席卷世界的民主大潮,共产党确实应该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了,不要再以当然的执政党来垄断国家管理权。如果真是大公无私,如果真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真是象自己所说的那样既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又代表全体人民的最根本利益、还代表中华民族的先进文化方向,那就不要害怕与其他政党的公平竞争和竞选,否则便有些自我加冕、自吹自擂、以大话和牛皮来蒙蔽人民的双眼了。但是,请想想,人民的智慧和双眼是经得住长久的遮蔽的吗?这种可能连执政党自己都不太相信的谎言还能支撑多长时间呢?

总之,所谓的“政治”就是“正治”,就是以体现人民公意的宪法和法律 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而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执政官”(包括执政党)也必须通过民主竞选的方式由人民来定期进行选择。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明白了有关“政治”的最基本原理,而背离这一基本原理的“政治”说教,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坑民陷阱,朋友诸君不可不防。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赵常青: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纪念林牧先生去世两周年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08.10.15.)


屈指算来,林牧先生去世两周年了。

两年前,当林老不幸去世时,我还在监狱中服刑,当去看望我的亲友告诉我这个不幸的消息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麽会发生这种事?因为据我所知,林老虽然年近八十,但身体一直是比较健康的,我还等着出狱后继续聆听老人的教诲呢,却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而且还是在我仍然穿着一身囚衣的时候。但无论内心是多麽的痛苦、多麽地不愿意,事实是林老不仅走了,而且是永远地走了……

我与林牧先生的初次见面是在1997年的5月2日。

在那之前,我只是从收音机里听到过老人的声音。97年5月1日,我从汉中前往西安拜访友人,适逢郑旭光、张鉴康等人都不在,杨海便把我带到林老家中——林老的家很朴素,既没有装修,也没有任何新家具,简直想不到一个曾经为中共副部级干部的家庭会如此清贫。当老人知道我曾因积极参与89学潮而被关进秦城监狱时对我说了一些鼓励的话,希望我们这些曾经接受过八九民主洗礼的年轻人能够担负起对于这个国家的责任,说中国的民主道路虽然风风雨雨、坎坷不平,但希望我们能够充满毅力、坚定信心。并谈到自己早在四十年代中后期还在上高中时就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学潮,后曾一度加入民盟,47年奔赴延安后便追随共产党闹革命了。六十年代初任陕西省委办公厅副秘书长时因支持胡耀邦在陕西的局部改革而受到整肃,文化革命时期更是长期遭受下放乃至于入狱劳改的劫难。文革结束后,曾先后出任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局长、中共西北大学党委书记。在八九学潮中,前往北京公开支持学生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的运动。结果在所谓的“治理整顿”时期遭到当局毫不留情地整肃,被解除一切公职。。。。。。当林老谈到自己过去所经历的诸多不公正待遇时,没有半点怨言,他认为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都必须要有牺牲和付出,没有牺牲和付出是根本不会有成功的。最后老人在我拿出的笔记本上用钢笔提下了四个字“曙光在前”(此笔记本后来被汉中市国家安全局抄走)。

因为是初次见面,老人的这次约莫两个小时的谈话给我印象很深。老人的奋斗和牺牲不仅使我对之充满由衷的敬意,而且使我心灵大地的理想之树获得了新的雨露和养分,我相信老人的话,相信中国的民主事业“曙光在前”,并决定沿着老人所指示的方向奋勇前行。

我再次见到林老时,已是四年后的2001年春天。

1998年元月,我因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南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的竞选被汉中地方当局逮捕并被判刑三年,2001年2月底我在汉中监狱刑满释放后被汉中警方赶回原籍。为谋生,只好带着一无所有到西安打工,很自然我二度拜见了林老。林老对我竞选人民代表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说竞选事件是98组党事件发生之前的一个重大人权事件,不但引起了国内外民运界的普遍关注,而且也引起了包括美国国务院乃至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关注。希望我要坚定信心,更加勇敢地走向未来(后来我了解到在我因竞选而被汉中地方当局逮捕后,林老十分关心并曾领衔带领138名国内持不同政见者呼吁有关方面释放我)。与此同时,林老对我的生活问题也很关心,不仅拿出自己的稿费安抚我的生活,而且多方托人安置我的工作;还要求我不要放松学习,要努力在理论上提高自己,并将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及亨廷顿的《第三波》两书推荐给我阅读(我因在狱中已阅读过《第三波》,便只取了《通向奴役之路》)。

因为是在西安打工,我就经常利用晚上或周末去老人家串门。老人兴趣广泛,性格开朗,思维敏捷,视野广阔,人生阅历及文化积淀都很深,因此,我们之间谈论的话题也很广泛,如中国的民主前途、89六四高层决策内幕、海内外民运界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内知识界自由主义的觉醒、民族主义高涨的危险性、假左派们的祸害、传统文化与新儒家问题、台湾问题、三种势力(恐怖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问题以及三农问题、腐败问题、教育医疗问题等等——对于所有这些问题,老人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与老人的谈话不仅使我开阔了视野、了解了一些我此前所无法了解的东西,尤其重要的是在许多问题上对我思维的启迪。譬如说,对海内外民运界老人就使用了一种批判的眼光来对待的,对于某些人身上存在的问题老人也会严肃地指出来。而老人所指出的许多民运圈内客观存在的一些不健康现象也使我调整了自己的惯性思维,使我觉得不仅应该对执政党充满警惕性,也应该对民运圈、对“自己人”充满同样的警惕性。弱点、缺点不仅“敌方”身上存在,“自己人”甚至“自己”如果不注意自身的修养,也同样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曹操当年“唯才是举”的政策绝不适用于民主人士的选拔和培养,为中国民主事业而奋斗的朋友们和同志们必须经得起个人修养与品行方面的考验。

由于种种原因,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我在林老的指导下开始勉力承担一些民运活动的组织性工作(这里的“组织”是无形的,因为林老等人反对在西安组党,主要是负责海内外的一些联络工作并开展相关民主活动,努力维护民运界的团结并就重大问题和事件用同一种声音说话)。我很快便与海内外的朋友们建立起一些必要的联系,并开始重点考虑中国公民运动问题。2001年8月我起草了《中国公民运动宣言》草案,并着手相关活动细节,林老要我去一趟云、贵、川、渝,就有关问题与西南友人做一讨论,只是由于我突然生病住院,只好搁浅。

2002年,在林老指导下,我还具体组织过几次后来成为我所谓“罪证”的全国性公开呼吁活动。

首先是营救杨建利先生的活动。

2002年4月,美国“21世纪基金会”负责人、《议报》社社长杨建利先生为了回国开展民主活动,冒险闯关被大陆警方逮捕,此事引起极大国际反响。林老认为杨先生闯关回国意义重大,在许多国内人士纷纷出国寻求自由的情况下,杨先生却反其道而行之——冒险回国以求中国民主大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终于被捕。林老认为国内同志必须竭力营救,我也持同样看法。于是我便起草了一份要求当局释放杨先生的公开信,经林老修改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征集了全国170位民主人士的签名,再发给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由该组织主席刘青先生对外发布——尽管我们的呼吁并没有能够阻止当局对杨建利先生的判刑,但林牧先生的殷切救人之心却是蓝天可鉴、一以贯之的。

鉴于中共十六大将在2002年秋天召开,这不仅是执政党的“大事”,也是关系全国人民的“大事”,因此,我当时向林老提出在十六大召开之前,国内人士应该发一封公开信向执政党提出我们的基本要求和建议。我同时建议由林老来领衔做此事。但林老说自己早在2002年春就对外界声明不再参加集体性活动(主要是他的老友李慎之先生给他提的建议),现在再参加是不合适的,并对我说:“你们不要总依靠老人,我们不要象共产党那样,名义上在前台退了,实际上却在幕后操纵,我们不搞这一套,我们可以提些意见和建议,但活动怎样开展,要由你们自己决定。”见劝说不动,我只好暂时放弃,开始与友人筹划相关事宜。我先是请成都的欧阳懿先生起草了一份初稿,欧阳先生起草后电传过来,林老看了后觉得不太合适——主要是文学意味太强了些,而致中共十六大的信文应该是一份比较严肃的政治性文件。于是推倒重来,由我重新起草了一份公开信,对于中共在经济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表示充分肯定,但同时认为政改滞后而导致种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的存在,因而要求执政党进行民主化改革,并具体提出重新评价六四、恢复赵紫阳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逐步过渡全民选举等六大建议。草稿完成后,又请在西安的其他朋友修改,最后由林老定稿再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传真发往外省市征询意见,最后于十月中旬统稿。

与此同时,我总觉得这样一份公开信需要象林老这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来牵头,我又去劝说林老来带这个头。我说我们所寻求的这个民主事业还在非常艰难的奋斗时期,不应过分计较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的职责划分,更无法和共产党的那一套相比。我觉得现在应该是团结整合一切力量去为民主目标而奋斗,而不是去顾忌“老年人阻挡或干预年轻人”的事,我们现在还远不到这一步,还谈不上这个问题——林老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但是他还是坚持说他已经答应李慎之“不再参与年轻人的事情”;我说“您虽然答应了,但这不是什么太大的原则性的事情,再说为了世界人口最多国家的民主事业违背一次私人之间的承诺又有何不可呢?”林老说他一个老人不合适,我便提议能否请鲍彤先生一块做此事——我说:“您和胡耀邦共过事,而鲍老又和赵紫阳共过事,你们两位老人若能够出面做此事,这份公开信的分量和意义就会大不一样了。”(我知道两位老人平时有电话往来,2002年6月3日晚上,两位老人通电话时,谈着谈着竟然对着话筒哭起来了。。。。。。那是什么样的泪水啊!)林老思考良久,最后说如果鲍老也参与,他就再“破例一次”,我说“您可以和鲍老联系呀!”,林老说他直接和鲍老联系不合适,我说我可以去一趟北京,林老思考了一会儿,说:“我给鲍老写一封信,你带过去试试,若行就行,若不行,就不要勉强。”于是林老便写了这样一封信——

鲍彤同志:

先向全家问好!

前几年,我先后托北京和西安的中青年朋友带信、带书给你,均未冲破森严壁垒;我写过一次挂号信,被你那里的街道办退回来,并注明“无此楼号”,我写过一首打油诗,也无法寄给你:

无缘相见只神交,

咫尺天涯非路迢。

何日神州春意闹,

吴山越水任逍遥。

赵常青君有事赴京,再请他带一封信试试,只抱十分之一的希望。全国各地许多志士仁人早就希望你能带领大家发表一个呼吁和建议。16大前,大家又有此要求。我知道,你同绩伟、李锐、慎之一样,坚持不参加集体活动,但破一次例总是可以的吧!本来我在今年春初已经宣布不再参加集体活动,并已付诸实行,但如你能出山一次,我再附骥尾一次,下不为例。如果你仍然不参加集体活动,你我两人合作一次,如何?

我写了一封短信,仅供参考,你如参加,请你重新起草,怎么写我都赞同。

祝快乐!

林牧

2002.10.15.

于是我便带着这样一封信去了北京,尽管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位老人都未能够参加这次“上书”中共十六大的活动,但林牧先生写给鲍老的这封信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原文录出,以志纪念。

2002年10月下旬我从北京回到西安后,林老要我马上想办法关心四川友人蒲勇的病情。蒲勇先生曾因支持八九学潮而被四川地方当局判刑十年,后身患胃癌,至2002年秋已进入晚期,林老鉴于这种情况,带头捐款给我,并要求把原来大家凑起来准备给他过75岁大寿的几百元钱也捐出,要我将这笔钱汇给蒲先生,以供急需。我全力照办,结果在林老生日那天,西安的友人们每人再凑了20元钱陪老人吃了一顿羊肉泡草草了事。。。。。。

2002年11月4号,我忙玩了所有该忙的事(包括有关十六大的事情及蒲勇先生病逝的事),当天下午我去到林老家里闲谈,我说:“甘地当年在南非和印度开展过非暴力的自请入狱活动,这个活动社会效果很好,我们是不是在什么时间也可以开展这种活动?”林老笑着说:“你要是能够发动起这个活动的话,我一定带头参加。”我当时心里十分感动,我说:“您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亲身参加这种活动?”林老却说了下面这几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话,他说:“岁数大又怎么啦,你知道曹操《龟虽寿》这首诗的内容吗?曹操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尚能如此,我为什么就不能参加呢?”谁知道11月4日下午的这次面谈竟成了我和林老之间的“最后一课”——我根本不用再搞什么“自请入狱”活动,因为三天后的11月7日,我便被有关方面逮捕了。。。。。。!

我不幸被捕后,林老以老迈之身,多方奔走相救(包括帮我请律师),但终未能阻止当局对我的打压,2003年8月,我被宣判五年徒刑后第三次被送往监狱。

在我服刑期间,林老曾设法给我以生活的关照,如托人给我送些衣物,还将阿克顿的《自由与权力》、刘军宁编写的《民主与民主化》等书托人送我阅读,以免我在狱内荒疏时间。。。。。。

也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多少次回想起从前,又多少次回忆起与老人的交往,更多少次幻想出狱后能继续得到老人的指点和垂教,但是在2006年的10月15日,老人终于不辞而别,静静地走了——当我11月11日从来监狱看望我的亲人口中得知这一噩耗时,我的心里真是很痛很痛,很疼很疼。。。。。。当晚回到监舍后,我饱含热泪写了这样两首小诗来寄托我那铺天盖地的哀思——

乌夜啼

哲人去了仙乡,

何堪伤,

总忆当年垂教好时光。

凭铁窗,

泪千行,

恩难忘,

却痛只能素花挂心上。


北风歌

悼林老

北风萧萧兮渭水苍苍,

南山默默兮白雪茫茫,

哲人远去兮天地钟鼓,

铁窗溅泪兮染我心房。

俯首追思兮草木含悲,

老骥伏枥兮志在千里,

大旗飘飘兮乾坤浩荡,

烈士暮年兮壮心不已。

长卧冷床兮遥望苍天,

屈指算来兮相知九年,

九年师恩兮如山如海,

敢不奋起兮勇往直前。

是的,老人能为中国民主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这些尚活着的朋友们和同志们又有什么理由苟且偷生、又有什麽理由不去为这一伟大的事业而作继续的努力和奋斗呢?!

至于我,去年11月27日早晨九点出狱后,我便带着友人送我的鲜花直接前往林牧先生的墓前祭奠了。在当日面对大纪元记者辛菲女士的电话采访时,我说过这样两段话——

“林老在九十年代可以说是中国民运界的一面旗帜,我曾经在他的身边做过事,受到过他老人家的很多教导,我对这位老人很敬重,对于他的去世我感到很悲伤,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林老的未竟事业继续做好、做成!”

“其实不仅人民和国家需要民主,体制内的部分精英人士也都认识到了民主的重要性,我们现在就是要寻求如何从实践层面把这个民主的共识推进到现实生活中去,这是所有有担当的炎黄子孙应该共同努力的方向!”

是的,林牧先生所未竟的事业便是我(们)——应该继续奋斗的事业!

林牧先生所奋斗的方向,便是我(们)——应该继续前进的方向!

林老,安息吧!

(赵常青  2008.10.8.)

2008年9月1日星期一

赵常青:我的宪法

(已发表于《北京之春》2008.9月第184期)

1989年5月4日上午,我上完两节《世界中古史》课后(5月4日上午尚未罢课,西安高校的全面罢课是从5月17日开始的),便放弃第3、4节课回到宿舍,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有比上课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头一天下午在学校大操场的集会上,各系学运骨干已经就五四大游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了演讲、宣传和动员,一致同意5月4日午饭后大家自觉前往外语学院前面的马路上集结。而我草拟的《五四宣言》也已张贴于学校行政大楼前的”民主墙”上,内容主要有:否定《人民日报》4.26社论;重新评价反精神污染、反自由化运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民主化道路;反官倒、反腐败并鼓动学生罢课、教师罢教等。现在我觉得我们的游行队伍必须有一面像样的旗帜——我提前两节课回到宿舍就是要为游行队伍制作一面带有游行目的和方向的旗帜。

我先找来两根长竹竿,然后将自己的一张大塑胶布裁成将近两丈长的长幅,又用胶水将白纸粘贴于长幅的两面。在准备好做旗帜的材料后,我便坐下来思考横幅上面应该书写什么。

记得当时宿舍就我一个人,我在室内徘徊了半天,考虑过”五四精神万岁”、考虑过”反官倒、反腐败”,还考虑过”否定4.26社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之类口号,但最后我选定了8个大字,那就是——

民主 自由 人权 法治

尽管我当时还祇是一个大学一年级学生,尽管我对于这4个概念的理论认识还远不成熟,但我从心里觉得这8个大字能够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我关于这个国家的政治理念和渴求,也能够切中悼胡运动结束后整个学生运动的主题和目标,因而我十分满意于自己的发现和决定,我甚至跑到窗前对着窗外的梧桐树张开了双臂——我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好像面前正站着一位自己暗恋已久的女同学似的……

不久,同学们下课回来了,我由于不会写毛笔字,便请同宿舍的一位甘肃藉同学将这8个大字用毛笔写在长条幅上,当他写完这8个大字后,我又找来细绳将此长幅夹绑在两根竹竿上——于是,我为五四大游行准备的旗帜就这样做成了。

我迅速地吃完了午饭,然后又跑到三层女生宿舍区做了再动员(其实大部分女同学也已准备出发了),然后便和那位甘肃藉同学打着这面旗帜走出了宿舍楼。这时,各系、各宿舍楼的男女同学也大群大群地往校门口走去,当他们看到我们俩打的横幅后都很高兴并主动给我们让开了路。而我也发现,参加游行的学生还没有见到打横幅的,大部分都是自制三角小旗。自然,我们的旗帜被以掌声和欢呼声簇拥着推向了游行队伍的前列……

现在回想起来,当我1989年第一个为游行队伍高高扬起书写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大旗的时候,当我高扬起这面旗帜引导着成千上万的同学走出校门、走上大街、向执政当局呐喊抗争的时候,我高高扬起的不仅仅是游行队伍的第一面大旗,而且是引导我百年人生前进方向的大旗!”民主、自由、人权、法治”8个大字不仅成了游行队伍的行动口号和政治诉求,而且成了此后规范我所有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最高宪法!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不仅应该成为规范我个人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最高宪法,而且我认为它也必须成为指导和规范整个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宪法。但是,当执政党在89年6月用机枪坦克将民主运动镇压于血泊中的时候,当我被五花大绑着从新华门押进天安门的时候,我的旗帜和宪法也遭到了最野蛮的蹂躏和践踏!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不仅未能实”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反而变成了这个星球上最大的专制极权国家。而我本人也在这10多年的奋斗中先后3次被执政党的强力部门捕进监狱。但是,我相信对于我的祖国和人民来说,这绝不是最后的历史和结论。正如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已为书写这部宪法或牺牲、或流亡、或入狱一样,我相信更多、更优秀的中华儿女仍在为这部宪法的正式诞生做着继续的努力和奋斗——”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不仅会成为共和国的旗帜,而且一定会被伟大的人民写进共和国的最高大法!

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

赵常青: 天下有爱,国家有光——写在国家哀悼日

(本文发表于《华商》杂志2008.6月刊)

举世震惊的汶川大地震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之内,我们有数万同胞的生命被吞噬,有数十万同胞的身心健康受到巨大的创伤。此外,我们还有数十亿、数百亿乃至于数千亿的物质财富被地震废墟所蒸发、所掩埋┄┄

我们流泪,为4.12!

我们悲痛,为汶川!

我们哀悼,为在这次大地震中失去生命的数万兄弟姊妹们的亡灵!

山河色变、草木含悲、举国同悼、万民染泪。。。。。。

但是——

但是我们绝不仅仅拥有泪水!绝不仅仅拥有悲痛!

比灾难、泪水和悲痛更多的是爱和光!

这爱是同胞的爱、天下的爱!

这光是民族的光、国家的光、希望的光!

也是在一星期之内,在牵人魂魄的一星期之内,我们见证了太多的动人的故事,我们看到——

不仅仅政府部门、人民子弟兵紧急行动起来了;

不仅仅红十字会、慈善机构行动起来了;

不仅仅演艺界、学生界、文化知识界行动起来了;

不仅仅我大陆同胞、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行动起来了;

而且,我们还看到了连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乞丐们也义无反顾地行动起来!

这是什么?

这是人性,这是爱,这是人性深处不朽的真、善和美的光辉!因为这种光辉的人性和人性的光辉,使得在巨大的天灾面前,不仅仅我中华同胞手足间血脉相连、患难与共,而且既就是远在地球另一边的他国人民也在很大程度上向我同胞展示了那高贵光辉的人性。

大道之行也,天下有爱!

大道之行也,国家有光!

是的,在这次空前的地震大灾难面前,我们不仅仅见证了天下有爱,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见证了国家有光!

当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以中央政府总理的身份在震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往灾区看望灾民并部署救灾行动时,我的心不能不深深地震撼,他以“天变不足畏”的仁者胸怀庄严地践行了自己的责任。“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老人以实际行动向我们宣示了一个不朽的真理——国家有光!

而当一个被深埋在废墟中的小女孩仍然能够借光读书时,我的心不能不被深深地震撼,“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个小姑娘在空前黑暗中为全人类书写了一部现实的神话,这神话向全世界昭示了一个不朽的真理——国家有光!

是的,国家有光。不仅仅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女孩以个案的形式向我们宣示了这一真理,而且我们还看到国家和社会在大灾难中的修正性进步。比如说,地震发生后,包括央视在内的各路媒体均能在第一时间迅速介入,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外界反映重大突发事件的全貌,从而不仅有效防止流言和谣言的产生和传播,而且也为有关方面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全面准确的信息情报,这相对于以前有关部门在类似突发事件中的遮遮掩掩而言不是进步又是什么呢?这种进步不是国家之光又是什么呢?!

汶川有伤,灾民有痛,但天下有爱,国家有光!

因此,今天——2008年的5月19日,当我们满怀悲痛下半旗并向死难的兄弟姐妹们表示哀悼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为那洋溢乾坤间的天下至爱而欢呼、为欣欣向荣的国家之光而欢呼呢?!

上帝保佑死难者!

上帝保佑我的祖国!

阿门!

常青   200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