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8日星期日

赵常青:强烈抗议北京当局对刘晓波先生的正式逮捕!

(本文首发于《博讯》2009.6.29.)


我们每一个签署人都是《零八宪章》!

我们每一个签署人都是刘晓波!

——强烈抗议北京当局对刘晓波先生的正式逮捕!

中国西安  赵常青

因有事回老家住了几天,了事完毕,昨日回到西安,却惊悉刘晓波先生已于6月23日被北京当局正式逮捕!当局对刘先生指控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主要罪证便是刘晓波起草了《零八宪章》。

真遗憾,这不过是又一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可耻司法案例,不过是又一起光天化日之下的民意强奸哪!

2008年12月10日,在张祖桦、刘晓波先生的积极推动下,303位中国公民集体签名公布了《零八宪章》,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部历史性文献。《宪章》公布后在海内外引起热烈反响。截至今年5月底,先后共有八批总计8000多位中国各界公民公开签名表示支持并捍卫《宪章》所宣示的六项“基本理念”和十九条“基本主张”,国内外多位政界及学界人士纷纷撰文表示对《宪章》的理解和认同,如捷克共和国前总统哈维尔先生就在《华尔街日报》发文说:“最初的三百多名连署人来自全中国的各行各业,这表明《宪章》所提出的观点有着广泛的支持度”。前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政治秘书鲍彤先生则撰文说:“我们的国家不是中华帝国、中华官国,也不是中华党国,他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章》的理念、主张和呼吁,无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宪法》的本义和延伸,套用毛泽东的语言,就是叫做‘题中应有之义’,既使其中有一百处不完美不准确的缺陷,也丝毫无损于宪章的合法性。”而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先生则公开质问——“称《零八宪章》的签名者‘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有什么法理上的根据?《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那一段文字的内容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清华大学思想泰斗秦晖先生虽然没有签署《零八宪章》,但他也在《亚洲周刊》上公开著文声明说:“我并未签署《零八宪章》,说我签了那是误传,但是《宪章》的主要精神和诉求我是赞同的。”好了,不用再列举更多的支持者的论证了,我相信所有已经签署了《零八宪章》的8000中国公民都是《零八宪章》的主人和呵护人,我相信更多因各种原因而暂时未能签署姓名的数万乃至数万万中国公民都会是《零八宪章》的主人和呵护人!

可笑的是中国执政当局居然被《零八宪章》吓破了胆,不仅首先软禁了《宪章》起草人之一的刘晓波先生,不仅抄了《宪章》主要发起人、起草人张祖桦先生的私宅,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传唤包括我在内的《零八宪章》签署人,而且,在非法软禁了刘晓波先生半年多时间后,竟然再次逮捕了刘晓波先生——北京当局的这种国家恐怖行为不仅是对国际社会批评与谴责的无视与蔑视,更是对广大中国公民群体正义诉求的蔑视与敌视。正如徐友渔先生所庄严宣告的那样:“这是一场真正的爱国者与反对国家的人的较量,有人想把中国的合法公民变成唯唯诺诺、俯首帖耳的公民,妄图强加给他们可怕的、莫须有的罪名,有人要把祖国忠诚的儿女打成国家的敌人!”

但是,我想警告北京当局,要把我们“打成国家的敌人”是很困难的,或者很干脆的说:你们根本就做不到,不仅仅因为地球上的“共产主义幽灵”正日趋堕落和没落,更重要的是因为正义与真理永远不以强权政治的意志为转移,她永远栖居在人民的心中,有民谣说“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因此,千万不要蔑视人民,千万不要因为仇视人民心中的正义和真理而不自觉地堕落为人民的敌人!

当然,你们掌握着国家机器,你们可以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地对祖国儿女加以逮捕和判刑,但那又有什么用呢?2003年8月4日当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们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我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时候,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吗?我对着道貌岸然的法官们、对着前来监听并给我录像的国保警官们庄严地说:

“你们可以把我、把追求民主和人权的中国公民赶进监狱,但你们却无法把中国的民主事业也赶进监狱,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来从事这一伟大的事业的!”

我想我2003年8月说的这番话是一点也没有错的。2004年以来,在中国大地上发生了多少惊天地、泣鬼神的维权事件啊——孙志刚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厦门反污染事件、瓮安事件、的哥事件、陇南事件乃至于前不久才告一段落的邓玉娇事件,这哪一桩维权事件不牵动着千千万万的人民的心呢,哪一桩事件的最终结局不宣示着“庶民的胜利”、真理和正义的胜利呢。而这些具体的维权个案,难道不正是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铢积寸累”吗?维权事业的现状和未来难道不正是中国民主事业的现状和未来吗?我为这样的现状而欢呼,因为中国的民主事业不仅没有被你们赶进监狱,而且正以星火燎原之势燃烧着腐败政体掩盖下的每一个黑暗肮脏的角落!

现在,你们又将刘晓波先生逮捕了,你们以为将刘晓波先生逮捕了,就可以将宪章运动和中国的民主事业也赶进看守所和监狱了,那是非常可笑的自欺欺人之事!前面说过《零八宪章》的公开签署人有8000呢,仅首批签署人就达303人呢——都逮捕吗?请便!我也是首批签署人之一呢——坦白地说,我不仅是首批签署人,我还直接参与了《零八宪章》的讨论和修改呢,更坦白地说,《零八宪章》的“结语”部分基本上还保留着我撰写的内容呢,请看2008年10月17日我提交给《零八宪章》主要发起人的“结语”原稿——

“我们认为,一个伟大的现代化国家的崛起,不仅仅需要国家层面上的经济发展与繁荣,不仅仅需要生产力与综合国力的GDP扩张,更需要确立以自由、平等与人权为核心立国基石,并以民主、共和、宪政为基本政治构架的制度保障,从而促进国家公民的良好生存与发展,保障国家公民作为人类所应该享有的自由、幸福和尊严。

民主潮流,浩浩荡荡,

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之一,应该率先垂范,从各个方面都创建出瞩目于全人类的骄傲,但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一党独大的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因此而造成种种的灾难、悲剧和危机,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公民的生命质量,并影响到中华民族对于整个世界和人类的文明创造——这一局面必须得到尽快的改变!

为此,我们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草此《〇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有着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分轩轾,都能够积极参与到以此《宪章》为共识的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变革,早日建设出一个伟大的、民主、自由、宪政的新国家,实现近代以来国人追求百余年的光荣与梦想,创造出中华民族骄傲于人类的文明、灿烂与辉煌! ”

除“结语”部分外,还有十余处我也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有些被采纳、有些没有被采纳,其中《宪章》初稿第十八条的部分内容是“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章的架构下建立起一个中华政治共同体”,我在讨论中认为“中华政治共同体”不符合中国人对“国家”概念的惯性思维和审美情趣,因而坚持要将“中华政治共同体”这一概念改为“中华共和国联邦”,幸运的是《宪章》发起人基本认可了这一意见,最后定稿将之表述为“在民主宪章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现在,北京当局以刘晓波先生起草《零八宪章》为理由将之逮捕,我想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刘晓波先生可能只是《宪章》起草人之一,文本内容参与者多多,至少我也是参与者,为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提醒有关方面也以上述“口供”为证据,早点将我加以逮捕吧,但同时,我也提醒执政当局,逮捕刘晓波是没有用的,逮捕我也是没有用的,逮捕任何人都无法将中国的民主事业赶进监狱,相反,中国民主事业将会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开辟出一个万马千军、凯歌行进的新时代!

最后,我郑重呼吁所有签名支持《零八宪章》的中国公民紧急行动起来,肩负起我们对于《零八宪章》的光荣承诺和神圣责任,不要将属于我们的责任推卸到刘晓波先生身上,不要将属于我们的责任推卸到张祖桦先生身上,不要将属于我们自己的责任推卸到任何别人的身上,我认为我(们)每一个签署人就是《零八宪章》!我们每一个签署人都是刘晓波,如果执政当局能够悬崖勒马、无罪释放刘晓波,并以此为契机重启中共十三大所提出的“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积极推动中国的民主化改革,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若执政当局一意孤行、坚持反民主、反人民的错误立场,坚持判刘晓波先生入狱受罪,则让我们——所有的宪章派中国公民以印度的甘地先生为榜样,以非暴力的和平抗争方式开展一场捍卫《宪章》、捍卫民主的“自请入狱运动”,以实际行动肩负起我们对于《零八宪章》的光荣责任,以实际行动捍卫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和世界公民的人格和尊严!

附:为方便有关方面对我的传唤或逮捕,我特此公布自己的电话如下:

手机:150,290,89622

座机:029—8624,2357

2009-6-28.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