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法广:众律师为丁家喜、赵常青等“非法集会案”发声:和平表达无罪

作者:曹国星

2013年3月31日,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四人在北京西单广场,表达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主张,他们有的展示横幅,有的拍照。十来分钟后,四人即被警察带走。

4月15日,另一公民王永红被拘;4月18日曾发起敦促部级以上官员率先公示财产的北京律师丁家喜和孙含会被警方带走,家中电脑、手机及文化衫等被物品被查抄。另一公民赵常青家人收到警方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至今,该案至少有8位公民因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被刑事拘留,所涉罪名都是“非法集会”,他们也被网友们称为“八君子”,连日来,引发了网络上许多公共知识分子、律师、媒体人和网民的关注,海内外有许多声音,呼吁官方依法办事,应迅速释放上述八人。

上述八人的家人为他们聘请了律师,律师们会见了部分在押的当事人。他们的结论是: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单纯而正当的言论表达,并不构成《刑法》第296条规定的非法集会罪。

今天(4月26日),上述八人的律师,共同发出了致正在侦办该“非法集会”案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的律师信。

律师们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提出“和平表达无罪”,建议官方尽速撤销丁家喜、赵常青等涉嫌非法集会罪一案。

首先,律师们认为,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四人在西单广场,展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横幅,并进行拍照的行为,“只是单纯的言论表达行为”。

这些行为,在行使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以及宪法第41条规定的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权、建议权,不属于中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刑法》上非法集会意义上的集会行为。

根据律师们的分析,中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刑法》上的集会行为,是一种需要聚集大量人员参与,并可能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或对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从而需向警方申报并由警方保障的集体活动。

虽然《集会游行示威法》并未规定集会的人数标准,但像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等四个人,在西单广场这种开阔的公共场所,展示横幅并拍照,既不可能对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可能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显然不属于需向警方申请并由警方保障的集会活动。

其次,当事人的行为并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根据中国刑法第296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们认为,袁冬等人在西单广场拉横幅,并试图拍照发布,表达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主张,只是在行使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批评权、建议权,显然没有破坏社会秩序,更不可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此外,就算袁冬等人的行为属于集会行为,其中也不存在被警方命令解散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情形。警方并未首先向他们发出解散命令,并要求他们离开现场,而是直接对他们进行抓捕,恰恰是警方不合法的抓捕行为,引发了人们的围观.

律师们认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并有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权、建议权。如果政府极力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以及公民的批评权、建议权,那只能表明,政府根本不屑听取民众的真实意愿,而这将会促使人们质疑政府本身的正当性。

此外,对呼吁财产公示的公民进行问罪,也必将对政府形象造成损害。因为它难免会使人们怀疑:政府官员是不是普遍腐败?政府是不是在保护腐败官员?如果政府官员大都是清正廉洁的,他们为什么非但不愿公开自己的财产,而且还要迫害呼吁财产公开的人?

呼吁政府官员公示财产,是言论自由的正当行使,公权力对这种正当行为的打压,不但无法吓阻人们的表达,反而会导致更多人质疑公权力的正当性。

最后,上述“八君子”的律师们提出,中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7条第1款和第9条第1款的规定,任由公安机关专断地决定是否批准公民的集会申请,已经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剥夺,因而与宪法相抵触.

如果立法机关一定要维持《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上述规定,那就应该把宪法第35条的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修改为“??只有在得到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避免人们因为真诚地相信宪法,而不幸地触犯刑法。

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的作用,是保障公民可以共同表达自身的意愿,特别是向政府共同表达一定的诉求。如果公民能否行使这些权利,完全取决于政府机构的专断决定,那么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只有旨在取悦政府的表达,才有可能得到批准;任何试图批评政府的表达,都不可能得到批准。

律师们呼吁,公安机关或许不能以法律违宪为由拒不执行法律,但决不能变本加厉地滥用违宪的法律,肆意扩张对'集会'的解释:把当事人非属集会的行为,强行认定为集会。

根据中国《立法法》第78条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而《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却将宪法确立的公民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变为可任由政府机构随意剥夺的东西,因而完全背离了宪法的文义和精神。

律师们认为,这种与宪法相抵触的规定,不应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应尽快予以撤销或修改。否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就完全成了毫无价值的一纸空文。而丁家喜、赵常青、孙含会、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都是无罪的,应依法撤销案件,尽快释放。

律师们会见当事人中註意到,这些当事人都自信他们的行为,是“完全正当和合法的”;即便已经身陷囹圄,他们也没有感到后悔。

律师们转述这些身陷牢狱的人们的话,他们确实为连累家人而感到愧疚。不过,虽然这些当事人感到对不起、放心不下自己的家人,他们仍然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很有价值的。

对行使表达自由、伸张公民权利的人进行打压,并不能让人们因此而屈服。他们甚至会认为,为践行信念、争取自由而受难,不但不是一种惩罚,反而是一种荣耀。

正如其中有人所说:“有些事,律师们现在不去做,律师们的孩子以后也得做。”

【RFI】时间:4/27/2013

陈树庆:丁家喜、赵常青等八义士案考验习近平“权力入笼”的性质

丁家喜、赵常青等八义士的案件,到底是下面的政法暴力试探和挑战习近平“权力入笼”?还是另有“密旨”有恃无恐、仗势欺人?其结果是否能够做到“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势必成了“习、李新政”尤其是习近平“权力入笼”性质的首个验证!民权必须得到保障,权力(包括执政党的所谓“领导权”)必须受到制衡,公平正义必须得到伸张,这就是我们最基本的、但仍要为之奋斗不止的“中国梦”。为了这个福泽每一个中国公民及其子孙的中国梦,丁家喜、赵常青等八义士的案情进展,我们不但拭目以待、守望相助,还随时准备前赴后继!

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成为最高领导人后,有一系列引人瞩目的举措,其中之一就是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发表了“权力入笼”的谈论,他说:“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权力关入笼子并不是习近平第一个讲,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早在2004年7月4日发表国庆节演讲时就说:“人类千百年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之经典着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人类社会的运行,需要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这都需要权力的运用。但由于每一个人本身都充斥着七情六欲,西方有一种说法生动形像地概括了人的本性,即“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体”,一旦权力握有者劣根性的发作,难免不会以权谋私。权力运行的主体,即国家机器里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们,是由人民供养的,却反过来损害民众利益,侵犯民众尊严,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让民众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对未来失去信心,权力就成了社会需要又侵害社会的双刃剑。

经历数千年的历史实践,直到进入近、现代民主和法治的成熟期,人类才找到了运用权力又能有效防范和制止其侵害公众的方式,即通过法治给权力运行的目的、范围及程序规定明确的界限,让权力主体自觉恪守自己的权力边界,互相制衡,不滥用职权,确保权力由社会民主产生并始终处于社会的监督管控之下,这也就是小布什所说的将权力关在笼子里.

因父辈遭受政治迫害而受牵连,少年时曾经被收容教养的习近平,作为从基层逐步走上中南海权势巅峰的习近平,应该了解权势横行暴虐的危害,所以才对权力入笼有所感触.习近平先生一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之讲话,大大振奋了民心,很多网友在网络留言里都不约而同地用到“信心”、“希望”这样的词语.但是习近平的将“权力关入牢笼”对于贪得无厌、专制成性的中共特权既得利益势力,到底是镜花水月?还是存在能够实现的可行性呢?

中国(大陆)社会长期以来,由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不仅在掠夺财富,还在摧毁社会公平,侮辱人的尊严。肆意妄为的权力之唯一价值,就是让国家的存在对普通人没有价值,让普通人的人生没有价值。无可否定,社会对于大大小小的各级当权者贪暴堕落的愤怒,大多数人出于恐惧,只会从“胡温新政”到“习、李新政”在疑虑、期望中一再“无可奈何”的忍耐和等待……中国人民难道就真的是懦弱可欺吗?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华民族面临内忧外患纷至沓来的存亡危急之时,鲁迅先生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曾说:“中国人现在是在发展着'自欺力','自欺'也并非现在的新东西,现在只不过日见其明显,笼罩了一切罢了。然而,在这笼罩之下,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说到舍身求法,我们不妨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哪些规定: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宪法不能停留在一纸空文,其生命在于实施,尤其是需要有人“舍身求法”的实践.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如今同样需要:2012年12月9日、丁家喜、孙含会、赵常青等发起“要求205名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活动,通过他们的努力,已徵集7000多公民联署,两会期间已将联名建议书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31日,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四君子在西单街头拉条幅呼吁官员财产公示。4月14号,王永红先生在北京国贸SOHO再次举牌呼吁中共205位新一届官员首先公示财产.他们的行动,出于良知,伸张了正义,表达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呼声!

义士们的行为,无疑触痛了贪官污吏们的要害,是否会遭致滥用公权的打击报复?我一直在替他们挂念和担心。自3月31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等四位公民被刑拘以来(注:侯欣因突发心脏疾病获准保外就医,已于4月10日晚上从北京市999急救中心由其家人和律师接回家),4月15日晚王永红先生被刑拘,17日孙含会被刑拘,4月18日丁家喜律师和赵常青先生被刑拘,所有涉嫌罪名均为“非法集会”。正如许志永先生所说的:“财产公示是体制不可触碰的底线,谁要它公示,它就张牙舞爪跟谁急。除了这个,它还有更害怕的,那就是——自由、公义、爱。公安从王永红、赵常青、丁家喜的家里、车里抄走了'公民'徽章、印有'自由、公义、爱'的文化衫和雨伞”。

但愿,习近平先生的“权力入笼”要“实干兴邦”!而不是一个叶公好龙式的“皇帝新衣”来“空谈误国”,更不能是一个忽悠和残害民众的“引蛇出洞”之“阳谋”。正在发生的丁家喜、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王永红、李蔚、孙含会、赵常青八义士的案件,到底是下面的政法暴力试探和挑战习近平“权力入笼”?还是另有“密旨”有恃无恐、仗势欺人?其结果是否能够做到“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习近平语)”,势必成了“习、李新政”尤其是习近平“权力入笼”性质的首个验证!

民权必须得到保障,权力(包括执政党的所谓“领导权”)必须受到制衡,公平正义必须得到伸张,这就是我们最基本的、但仍要为之奋斗不止的“中国梦”。为了这个福泽每一个中国公民及其子孙的中国梦,丁家喜、赵常青等八义士的案情进展,我们不但拭目以待、守望相助,还随时准备前赴后继!

2013年4月22日完稿于浙江杭州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4/27/2013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美国之音:“公示财产”倡导者赵常青刑拘后首见律师

作者:叶兵


中国民主维权人士赵常青(自由微博)

华盛顿—中国民主维权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赵常青4月18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后于星期一首次会见律师。律师和赵常青家属都表示,当局并没有谈及赵常青所倡导的敦促官员公开财产等行使公民权利的活动。北京人权活动人士胡佳指出,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八君子被拘捕更加暴露出高唱遵宪和依法治国的中共高层靠秘密警察来维护其特权统治的实质.

*准备无罪坐牢*

赵常青的代理律师蔺其磊和张雪忠星期一在北京第三看守所见到了被关押五天的赵常青,会见持续了40多分钟。

蔺其磊律师星期二晚上对美国之音表示,看上去赵常青非常乐观,精神状态也很好,而且对政府如果判他坐牢也有心理准备,尽管他面临的涉嫌非法集会罪名究竟有哪些事实根据目前还不清楚。

蔺律师说:“警察问他,向他了解,所有的东西都是公开的,就是说.现在(官方)一直要求反腐败啊什么的。他们(公民)这些官员财产公开要求的,这不是切合反腐败的主题嘛。单纯从非法集会罪这个犯罪构成也不构成这个东西。这个所谓的罪名。”

*避谈公开财产*

这位维权律师披露,赵常青告诉他,警方问过他两件事,一是博讯网登出的一张他行使公民权利的照片,另一个是他策划公民聚餐论坛的事情,而这些活动以及要求官员公佈财产都是公开的,没有触犯刑律。

蔺其磊说:“现在公权力它不能说,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这个是非法的。他们应该不敢这样说.但他们是以非法集会,就是你们这些人违反了游行示威集会法,你们是非法集会。从这个角度切入到,把他们(八位公民)以刑事案件切入的。他们讯问的时候可能也谈到这一点,但是不是以这个角度说你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是违法的,他们不敢这样说.从另外一个角度,就说你们这些人经常聚会嘛,是非法的,按这个非法集会做的。”

*妻盼夫快回家*

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对美国之音表示,她上周六到看守所给赵常青送去一些用品,但是没能见面,听律师说她丈夫在里面没受到不人道的对待。刘晓冬透露,北京石景山公安分局的一位国保在赵常青被拘押后曾上门来问她有什么困难,没有谈论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事情,但是她已经得知警方给赵常青的拘留期是一个月。

她说:“昨天律师去会见的时候说是(刑拘)到5月18号。但是5月18号以后,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记者:那你现在希望这个事情怎么样呢?)我当然希望他能够越快回来越好了,因为小孩还特别小,才10个月。”

3月末以来,至少有八名中国公民因涉及要求官员公佈财产信息而遭到北京警方拘捕。其中袁冬、张宝成、侯欣和马新立四人3月31日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拉横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北京维权人士王永红4月15日被刑拘,4月17日北京律师丁家喜和北京公民孙含会也被刑拘。

孙含会、丁家喜是官员公示财产的积极倡导者,2012年12月9日他们发起要求205名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的联署,今年三月北京两会期间他们将有7000多人签名的公民建议书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给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北京的人权活动家胡佳日前捐赠赵常青家1000元人民币,作为给孩子的营养资助。他对美国之音表示,习近平、李克强中共新领导班子去年11月接过权杖以来,虽然口头高喊了“落实宪法”、“把权力关进笼子”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等诸多可以迷惑公众的漂亮口号,但其骨子里仍然在惋惜苏联共产党集权垮台、认为普世价值是吃饱了撑的。

*特权统治至上?*

胡佳指出,作为官二代,习近平只是把守住江山社稷维护特权统治作为核心,而不是他嘴里讲的反腐肃贪,因此不可能允许公民点中特权利益集团死穴的官员财产公开诉求成为现实。

他说:“就是要用党国的政法体系、秘密警察系统、警察国家甚至到警察帝国的状态,来维护他的特权统治。每个想实现公民权利的都会成为党的敌人,成为这个专制体系压制和迫害的对象。”

三月31日,袁冬等人在北京西单拉出的要求公开财产横幅直接对准了中共高层的七名常委。目前由于涉及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警方採取行动的八名公民只有其中的唯一女性侯欣因病取保就医,维权人士李蔚4月10日被警察带走后情况不明。

赵常青是《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曾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入狱半年;1997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2002年又被以“煽颠罪”判刑5年。在狱中,他4次被关禁闭,长达10个月。2007年他出狱后,继续从事维权活动,推动公民聚餐、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等公民行动。2011 年春,茉莉花集会遭当局打压后,赵常青和其他民主维权人士倡议开展“同城饭醉”活动,交流信息,推动公民行动。

在美国的中国人权组织上星期发布新闻稿引述消息来源说,中国当局对赵长青、丁家喜等人的拘留,是对公民街头运动的新一轮打压,其目的是遏制公民社会的发展。

由许志永、滕彪、王公权、艾晓明和胡佳等13人4月18日晚上发表公开信,强烈要求北京当局立即释放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也发表声明,谴责当局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违法行为,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赵常青和丁家喜等人。

【VOA】时间:4/24/2013

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孙文广:评赵常青等的“非法集会”

授权“维权网”发

赵常青、丁家喜等因为组织策划要求公示官员财产而被刑拘,罪名是“非法集会”。公佈官员财产,是世界潮流,国人诉求的目的在反贪。北京公安站在贪官立场,拘捕义士,理应受到谴责和查究。

我也曾因为策划“非法集会”,被国保传唤于2011年,起因是我独立参选区人大代表发表的演讲. (见照片)

看来“非法集会”有多种用途,主要是打压民意的表达.什么叫“非法集会”?要请最高法院解释,如果说不清,那就是侵犯人权的恶法。有人说凡是没有被共产党批准的就是“非法集会”,那么街头上卖彩票的,做广告表演的不也成了“非法集会”了吗?

民众在公共场所举牌要求公示官财,独立参选人在学生餐厅的前,向大学生宣讲个人理念,自然会引来一些围观者,如果这种行为可以定做“非法集会”。在中国当局垄断媒体的情况下,实际上就是完全剥夺了公民的表达权。难道要人到深山老林去发表演说、去拉横幅?

使用“非法集会”的另一个目的也是在民众中制造恐惧,阻止民众进行集会。

去年到公共场所举牌要求公佈官员财产的杨崇被判了刑,今年在北京约有更多人,参与筹划和上街的行动,看来很多人不屈不挠,继续维护自己的表达权。这次举牌的地点从南海之滨的广州转移到了党局的心脏地区北京,人数也有所增加。

最近官员们下重手打压要求公佈官财的民众,北京被抓捕之人,除了赵常青和丁家喜之外,还有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等共八人。看来这和六四临近有关,因为现在距离六四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当局害怕有人在六四那天,到广场上走走看看,表达他们的哀思。如果有人在那个地方拉出了横幅,那将会惊动海内外,所以先把这几个人刑拘起来,让那些跃跃欲试者六四那天老实在家呆着,不要出门乱说乱动,这是一大背景。

但是刑拘到底能过吓倒多少人呢?去年在广州的杨崇被监禁了一年,最近获释。现在全国有更多人提出这种要求,他们在继承杨崇的未竟之业,如果现在把拘捕的八个人再判一年刑,明年会有多少人再拉横幅呢!如果保持增长的势头,官员公示财产便是迟早的事了

有人总想用抓捕、劳教、判刑等打压手段,让国人在暴政面前屈服,收缩变革之心。看来这些打压能够吓退少数人,但是勇者,却把因维权而被抓捕、判刑看做是一种荣耀,他们会一次一次的,向黑势力冲击。

这次被刑拘的赵常青,毕业于陕西师大,是八九学运领袖之一,担任过北京外高联络络秘书长,六四后被关进监狱四个月,出狱后不改初衷,1997年,他指责当地官员选举中违反选举法,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徒刑,再度入狱. 2002年他起草致中共公开信,提出平反六四等要求。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徒刑,2007年11月,刑满出狱.为追求正义他三次入狱,至今不改初衷。今年4月17如他再次被刑拘。看当局是否要判他徒刑。

中国需要赵常青这样的硬汉,造就这些硬汉的是中共的暴政,对这些人来讲,坐牢、判刑是他们的光荣记录。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曼德拉坐牢27年,金大中被判过死刑,刘晓波判刑11年,他们的事蹟会记入历史。将来人们也不会忘记那些中国追求自由民主的硬汉.

有人说不要鸡蛋碰石头,我倒劝人不要忘了,水滴石穿的成语.

2013年4月22日于山东大学电话:136553173560531-88365021

綦彦臣:新的出埃及——继续为赵常青弟兄祷

曾经为一桩政治事件,
有朋友劝我,
以我的文笔来写一篇呼籲。
我没那么做,
以为理应被劝的人,
还不至於没有基本的良心逻辑。

后来,证明我太理性,
他们刚硬到对一切善念,
都置之不理。
当然,很快他们被扇了耳光,
和平奖给了我的文友,
他们噬脐莫及!

今天,有人因没遵守,
权力癫狂者的“有序”,
被抓做犯罪的嫌疑。
我仍不会呼籲,
转向上帝不停地祷告,
坚信上帝必会重複索多玛的末日。

上帝已经发出新的启示:
那些失去愤懑的人呀,
你们应当迈开困苦的步履;
走出罪恶,
摆脱不义,
面前的路——新的出埃及!

2013年4月22日晚,八点半,写於含溪轩(新)书房。

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赵常青夫人刘晓冬吁请各界关注其夫

女士们,先生们:

我是北京一个普通上班族刘晓冬,四月十七号,十几名警察闯进我家,带走了我的丈夫赵常青。他们挤满了我的家并查抄它,从下午持续到深夜,我九个月的儿子在我怀里目睹着这一切,他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还在冲着那些警察们笑。

第二天我收到一张拘留通知书,上面说我先生赵常青已经因为涉嫌非法集会被刑事拘留,现正在看守所内。我和孩子一样对此深感迷茫,我的先生平日足不出户,因为我上班繁忙,他每日都在家中带孩子,偶尔出门,也专门挑着那些清净的地方走。我实在想不明白这样一位“家庭妇男”,怎么会和非法聚会牵扯到一起。

我九个月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在看守内和马桶以及十几个人住在同一间屋里.没见到一位戴眼镜的叔叔,他都情不自禁长开双臂想要索取拥抱,因为每次当他作出这动作,他父亲都会将他抱在怀中疼爱。

现在我和我的孩子每天都在盼望和等待着他平安回到我们身边,可我们面临如此境况,既对真相一无所知又深感无能为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先生没有回到我们身边的日子里,努力照顾好我们的孩子,支撑起这个家庭,直到我先生回到我们身边。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被拘捕者赵常青先生的妻子,住在北京的一个普通工薪者。为我被拘捕的丈夫吁请各界人士关注,关注他案件的进程和真相,关注他的安全和健康。真诚地感谢大家并满怀期待。

【参与】时间:4/20/2013

参与:赵常青的儿子小象的笑与哭

(参与2013年4月20日讯)小像是个十月大的婴儿,十个月来他一直都由爸爸赵常青看顾着,四月十七日晚上七点之后,爸爸被带走了。随后又进来一帮人,对家中的每一件物品进行搜查。小像看见一帮以前没有见过的人进到家中,为了表示友好,向其中的女性不住的笑。但是没有得到回应,严肃的搜查进行了四个小时,晚八点到夜里十二点。小象累了,躺在妈妈的怀抱中睡着了。

第二天(四月十八日),妈妈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也没有看见爸爸,平时都是妈妈上班,由爸爸来照顾小像一天生活的。对此小像也没有多想,直到中午,进来两个陌生人给了妈妈一纸刑事拘留通知。小象整个下午都在找爸爸,对于每个来到家中探访的戴着眼镜的男子,都误认为是爸爸,并努力发出声音,以吸引来人的注意。

小象的笑与哭,都充满了无奈,是一个婴孩面对世界的无奈。笑是为了表示友好,哭是为了表达需要。熟悉的爸爸不见了,赵常青被关进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对此,十个月大的小象无论如何也是难以理解的。

柳梦醒:“六四”份子赵常青又一次被捕释放的是什么信号?

四月十七日下午四点半,两女六男八个警察,来到赵常青在石景山“八角中里”的家中。当时常青正在家中照看九个月的婴儿小象。

常青的妻子刘晓冬得到消息后,于五点半从单位赶回家中,七点多钟的时候警察就把常青从家中带走。随后,在一个妇女一个婴儿面前,警察进行了搜查,电脑、手机、U盘、相机、录像机、部分图书和笔记本被查收,连刘晓冬的手机也被警察收走。整个搜查过程从八点进行到十二点,查抄过程中,不会说话的小象,还不住的向警察笑。

四月十八日中午,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的“拘留通知书”,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称赵常青涉嫌“非法集会”罪,羁押在北京第三看守所。刘晓冬请假两天,在家看顾小象。近一年来,小象都是由赵常青来看顾的——赵常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家里带孩子。

赵常青曾两次为民运被捕判刑,从未屈服认罪,是骨头最硬的六四分子之一。有了儿子以来,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照顾儿子,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妻子的工资。据我所知,他的行动没有任何违背法律。

近期对民运人士的打压变本加厉,对于全中国、全世界向往民主的人们,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信号。中共领导人上已经决定,在专制的路上走到底了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善良的人们就不要再有梦想了,所谓中国梦,仍然是一党专制之恶梦。如果不是,谁在后面操纵?目的是什么?经过、了解六四血腥、黑暗、肮脏、必定遗臭万年的镇压过程的人们,不会再那么天真了吧?

到底是谁干的?必须把主谋找出来!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4月20日来稿)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独立中文笔会关於会员赵常青被刑事拘留的声明

2013年4月19日


图片:2007年11月27日,赵常青从陕西渭南监狱刑满出狱

独立中文笔会严重关注,本会会员赵常青於4月17日晚被北京警方抄家并以涉嫌“非法集会”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刑事拘留。

根据笔会得到的信息,4月17日晚,赵常青一直应北京市国保的约定等待谈话,直到晚上7时半以后仍不见警察谈话,於是赵与妻子下楼外出晚餐,被四男二女警察带走。随后警察对赵的居所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搜查,抄走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个移动硬盘、5个U盘、一个存储卡、公民雨伞一箱、赵常青的12个笔记本、赵妻子的手机,以及光盘、徽章、赵紫阳回忆录等警方认定的非法出版物(警方的解释不是正规出版)等物品。据赵的妻子刘晓冬女士向友人介绍,警方出具了搜查证,并称要分析案子,需要蒐集证据。 18日中午,在赵常青被带走18小时后,辖区派出所警察向赵的妻子刘晓冬女士送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通知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2013年4月18日以“涉嫌非法集会”对赵常青刑事拘留,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落款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赵常青现年44岁,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毕业於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是八九学生民主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担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因参与八九民运入狱4个月,关押北京秦城监狱。 1997年他在中共十五大前夕致信中共中央,提出平反六四,释放魏京生、王丹等政治犯等六条建议,并於当年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与其所在的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人大代表选举,於次年被捕入狱,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是1997年修改《刑法》后已知的首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 2001年2月底赵刑满获释后,2002年又因参与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并徵集全国近二百人联署,提出平反六四、呼籲政治改革等主张,再度被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7年11月27日刑满出狱后,继续从事民主人权活动和自由写作,参与《零八宪章》首批联署,2010年6月加入独立中文笔会,近期推动公民聚餐、教育平权、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等。赵的幼子仅10个月大,妻子平时上班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日常主要是赵负责照看幼子,赵突然被捕,妻子现不得不请假在家照料孩子,身心受创。

笔会还获悉,3月31日,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四位公民在北京西单街头拉条幅呼籲官员财产公示被刑拘(侯欣后因病取保候审);4月15日晚,参与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相关活动的公民王永红先生以涉嫌“非法集会”被刑拘;4月17日晚赵常青被刑拘同时,另一参与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相关活动的公民孙含会先生以涉嫌“非法集会”被刑拘,北京律师丁家喜以涉嫌“非法集会”先被传唤和搜家,18日晚亦被刑拘;另一参与该项活动的公民李蔚失踪,疑亦被警方拘捕。本会浙江会员陈树庆和湖北会员刘飞跃18日亦分别遭当地警方传唤和搜家,被查扣电脑;另一湖北籍会员杜导斌近期赴北京工作,在上班一周后被湖北国保剥夺工作权利强行带回湖北。本会会员张林近日在安徽合肥要求女儿张安妮回合肥学校读书,父女被蚌埠国保强行带回户籍地蚌埠;本会会员孙林以公民记者身份对网友声援张林父女现场报导,将拍摄的视频等资料上传网络,被合肥警方行政拘留10天,妻子被强行带回户籍地南京;本会会员欧阳小戎在去蚌埠访友时被当地国保传唤后强行驱离蚌埠;此外还有多人因声援张林父女被传唤、被遣送回户籍地或行政拘留。笔会认为,赵常青等公民均是合法行使自由表达权利,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等符合现代社会的国际通行惯例,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和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均受到宪法等国家法律的保障,笔会谴责中国当局对赵常青等合法行使权利的公民的抓捕和打压行为,呼籲国内外各界敦促中国有关当局:

——立即无条件释放赵常青、孙林、袁冬、张宝成、马新立、王永红、孙含会、丁家喜和李蔚等近期被捕公民;
——在上述人员被关押期间,应确保其人身安全和人道待遇,及其联系家人和获得法律代理的法定权利;
——立即无条件释放包括本会会员刘晓波、师涛、杨天水和朱虞夫等在内的所有因言获罪被关押者。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的146个成员分会之一, 致力於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於笔会致力於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www.chinesepen.org。

方斌:维权人士赵常青被抄家后刑事拘留

本网惊悉,4月17日晚8点左右,居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社区的维权人士赵常青,家被警方查抄,并以“非法集会”的罪名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刑事拘留。

据本网得到的最新消息,4月17日晚,赵常青一直应市国保的约定等待谈话,直等到7点半以后仍不见警察谈话,赵常青与妻子下楼吃饭时,被4男2女警察带走。随后,警察对赵常青的居所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查抄。抄走两个笔记本电脑、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个移动硬盘、5个U盘、一个存储卡、公民雨伞一箱、赵常青的12个笔记本、妻子的手机,还有光盘、徽章、赵紫阳回忆录等警方认定的非法出版物(警方的解释不是正规出版)等物品。

据赵常青的妻子向友人介绍,警察实施搜查时出具了搜查证,并称要分析案子,需要蒐集证据。整个查抄的过程由带走赵常青的4男2女在现场,其中有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身着警服,其他人都是便衣,此时赵常青已不知被带往何处。

18日中午,在赵常青被带走18个小时后,辖区派出所警察送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刑事拘留通知书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2013年4月18日以“涉嫌非法集会”对赵常青刑事拘留,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内。落款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赵常青有一个仅10月幼子,妻子需要上班维护一家人的生计,平时主要是赵常青负责看护幼子,赵常青突然被抓,妻子只能在家看护儿子,尤其是经过警察的抄家和赵常青被刑事拘留,令他的妻子身心受到极大的创痛。

本网将会密切关注赵常青及所有因关注中国人权进步参与维权活动的良心人士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危。

【维权网】时间:4/19/2013

钟道:呼之欲出的“公理” ——记赵常青和丁家喜等被刑拘的日子

4/19/2013

文/钟道


看哪,我的仆人,
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
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
他不喧嚷,不扬声,
也不使街上听见他的声音。
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
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
他凭真实将公理传开。
他不灰心,也不丧胆,
直到他在地上设立公理,
海岛都要等候他的训诲。
(以赛亚书42:1-4)


致每个月定期饭醉一次的人们

    我们都吃过他的饭,喝过他的酒,也在遭到逼迫的时候领受过他的关爱。

    赵常青,他是一个基督徒,他立志要将基督的爱和公义彰显,也到处去宣扬公理,是上帝所喜悦的儿女。他不完全,有软弱,他因信耶稣基督而知道:“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7:21)”但是靠着那在地上设立公理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胜过“与我同在的恶”了。


    他也会如同保罗一样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4,25)

    想起饭醉喝酒的日子,心中的畅快,人头的攒动,江湖的险恶,人心的不测。在这一切的环境中,他都是甘心乐意的招待各路好汉。如今祂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系狱坐牢了。那些喝过他酒的人,似乎是平安。没有系狱的人,怎么可能还继续心安理得的过“似乎是自由,实际也在捆绑之中”的日子呢?

    公理何在?公理难道说,只在人的心中,而没有彰显在地上吗?

    不是的,那“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他凭真实将公理传开。”公理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基督已经凭真实将公理传开。耶稣基督已经完成了的,在地上设立公理的事业,需要主耶稣基督的门徒去彰显出来。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因着公理的不显,而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

小象的笑与哭

    小象是个十月大的婴儿,十个月来他一直都由爸爸赵常青看顾着,四月十七日晚上七点之后,爸爸被带走了。随后又进来一帮人,对家中的每一件物品进行搜查。小象看见一帮以前没有见过的人进到家中,为了表示友好,向其中的女性不住的笑。但是没有得到回应,严肃的搜查进行了四个小时,晚八点到夜里十二点。小象累了,躺在妈妈的怀抱中睡着了。

    第二天(四月十八日),妈妈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也没有看见爸爸,平时都是妈妈上班,由爸爸来照顾小象一天生活的。对此小象也没有多想,直到中午,进来两个陌生人给了妈妈一纸刑事拘留通知。小象整个下午都在找爸爸,对于每个来到家中探访的戴着眼镜的男子,都误认为是爸爸,并努力发出声音,以吸引来人的注意。

    小象的笑与哭,都充满了无奈,是一个婴孩面对世界的无奈。笑是为了表示友好,哭是为了表达需要。熟悉的爸爸不见了,赵常青被关进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对此,十个月大的小象无论如何也是难以理解的。

    下午来到家中照看小象的雪儿兔阿姨说:“刘晓冬姊妹是我的闺蜜,她有一个十个月的孩子,今天(四月十八日)下午一直哭着找爸爸……认识晓冬的,请把她的临时号码记下来,因为她的手机也被炒走了。”


赵常青被刑拘后的祈祷

    四月十七日下午四点半,两女六男八个警察,来到赵常青在石景山“八角中里”的家中。当时常青正在家中照看九个月的婴儿:小象。常青的妻子刘晓冬得到消息后,于五点半从单位赶回家中,七点多钟的时候警察就把常青从家中带走。随后,就对其家进行了搜查,电脑、手机、U盘、相机、录像机、部分图书和笔记本被查收,连刘晓冬的手机也被警察收走。整个搜查过程从八点进行到十二点,当时在家中的只有刘晓冬和九个月大的婴孩小象,查抄过程中,不会说话的小象,还不住的向警察笑。

    四月十八日中午,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的“拘留通知书”,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称赵常青涉嫌“非法集会”罪,羁押在北京第三看守所。为此,刘晓冬不得不向单位请假两天,在家看顾婴儿小象,而一年来,看顾小象的任务都是由赵常青来完成的。笔者在得到常青被拘留的消息后,在十八日下午五点多钟赶到常青家中,与其他得到消息,赶来看望的弟兄姊妹一起祷告后,于晚九点多钟离开。为此,请求广大的弟兄姊妹一起为赵常青弟兄和他的妻儿刘晓冬与小象祷告,求神救他们一家三口能够脱离凶恶,敬虔平安度日。


常青妻子刘晓冬的手机

    手机对于今天的人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可以方便的对我联系的工具,其次是可以很方便的被监听和定位,再就是手机里有很多的个人社会信息被储存在里面。手机的意义还有很多,与手机相关的故事更是无数。通过一部被监控的手机,可以窥测到这个人最为隐秘和隐私的内心。在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也常常使用旁人的手机对外联络,前些日子,东北伊春孙文先牧师,就因为使用旁人的手机对外通话,那个借给孙牧师手机的人,就被调查和警告过。

    难道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手机也犯法吗?也要受到威胁和警告吗?还有没有公理了?

    四月十七日晚上,就因为是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的手机就被收走了。尽管晓冬声明这是自己的手机,不是赵常青的手机。可是搜查人员还是以不能确定是否是赵常青的手机为由,没收了晓冬的这部手机。

    在晓冬的请求下,只来得及记录下手机中储存的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号码,以便向单位请假两天,在家照顾父亲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十月大的婴儿——小象,直到两天后母亲来接替自己。

    晓冬为了便于生活和工作上的联络,不得不在第二天又购买了一部临时手机:

13701178743 。

于是,公理的网络就在这部手机上延伸。

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零八宪章论坛”声明:立即释放赵常青、丁家喜等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

我们获悉:自3月31日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等四位公民在北京西单街头拉条幅呼吁官员财产公示被刑拘以来,截止4月18日,参与推动财产公示的公民至少已有8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们是赵常青、丁家喜、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王永红、孙含会。所嫌罪名都是“非法集会”。目前,侯欣因在拘押期间突发心髒病而被警方允许保释回家,其他7位公民均被拘押在看守所。我们认为,北京当局抓捕和拘留赵常青、丁家喜等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并欲加之罪,完全是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的不得人心的行为。许志永、笑蜀、王功权、滕彪等各界代表在《呼吁立即释放丁家喜、孙含会、赵常青等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中写道:“公众对当前严重和普遍的腐败现象感到非常愤慨,中央政府虽然也三令五申要整治腐败,但没有切实有效的措施。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完全正当,以拉条幅的形式表达声音完全符合宪法确立的公民言论自由。财产公示喊了三十多年,至今不仅不公示财产,反而要给呼吁公示的公民定罪,公民反腐何罪之有?当今世界绝大部分民主法治国家,政务官员财产公示早已是惯例,但是在中国,袁冬、丁家喜、孙含会、王永红、赵常青等这些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却被抓捕!难道这就是'中国梦'?”《零八宪章论坛》完全支持他们的呼吁,要求有关当局尽快纠正自身的违宪行为,立即释放赵常青、丁家喜、袁冬、张宝成、马新立、王永红、孙含会等所有因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而被抓捕和拘留的公民,撤消对他们的刑事拘留,并对他们给予赔礼道歉和国家赔偿。

零八宪章论坛

2013年4月18日

赵常青等被捕,王功权等抗议

非常愤慨,中央政府虽然也三令五申要整治腐败,但没有切实有效的措施。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完全正当,以拉条幅的形式表达声音完全符合宪法确立的公民言论自由。财产公示喊了三十多年,至今不仅不公示财产,反而要给呼吁公示的公民定罪,公民反腐何罪之有?

当今世界绝大部分民主法治国家,政务官员财产公示早已是惯例,但是在中国,袁冬、丁家喜、孙含会、王永红、赵常青等这些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却被抓捕!难道这就是“中国梦”?

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自由表达权利不能由公权力恣意剥夺,我们强烈要求,立即释放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王永红、李蔚、孙含会、丁家喜、赵常青!

许志永(法学博士)

笑蜀(媒体人)

王功权(企业家)

滕彪(法学博士)

刘卫国(律师)

付永刚(律师)

赵永林(律师)

周兴远(律师)

郭莲辉(律师)

2013年4月18日

2013年4月5日星期五

博讯:维权人士赵常青被捕前的镜头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4月29日首发-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赵常青是北京维权人士,原是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因六四二次判刑。4月份因发起《公民要求官员公佈财产》被刑事拘留,被称为北京2013年8君子之一。视频是4月初赵常青与北京维权人士、在京访民一起讨论要求官员公佈自己的财产。也有4月5日到赵紫阳家悼念赵紫阳的照片。

赵与赵紫阳儿子赵二军合影

维权人士赵常青被捕前的镜头

[博讯首发,转载请註明出处]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赵常青:在公民运动中推动中国人权事业——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赵常青:民主人士,《零八宪章》签署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先后多次入狱.

“人权”这个概念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思考和接触的呢?应该是大学一年级。在89年学潮中,我为学生游行队伍制作了第一面大旗,就是那个横幅。上面写的什么内容呢?我告诉大家,上面写着“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八个大字。在当时我感觉到这八个大字能够代表我个人的诉求,也能代表广大学生的政治诉求。后来我看到许良英先生也特别强调这八个大字。许先生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特别强调这八个大字的重要性,他倒不特别看重“宪政”的重要性,认为“宪政”就包含在“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这八个大字当中,没有必要再单独提出“宪政”的问题.另外好像是于浩成还是杜光也谈过这样的“八字宪法”,只不过他将“自由”排放在“民主”的前面。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我在20岁的政治诉求已经基本到位,尽管对相关理念的理解不像现在这样深刻。后来我读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发现法国人在这场革命中通过了一部《人权宣言》,全称应该是《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我第一次读法国《人权宣言》的时候,心里感到特别的震惊,我觉得200多年前的法国人真是太了不得了,《人权宣言》开篇就说:“对人权的无知、漠视和蔑视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在这里,200多年前的法国人对“人权”重要性的认知已经非常到位了。而当时的中国是什么情况呢?还正处在乾隆时代,哪有什么“人权”概念呢?当然在法国《人权宣言》之前,英国人在《权利法案》、美国人在《独立宣言》当中也强调了人权的重要性。如美国《独立宣言》就强调了“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天赋的,是不可转让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英等国意识到法西斯主义的残酷性、意识到强权专制和暴政对人类的危害性,于是便促成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使得人权的大旗具有了空前的普世性,但是由于《世界人权宣言》只是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份政治性文件,它对于各国政府并无实际约束力,因此,经过努力,联合国大会于1966年12月通过了着名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并呼吁会员国政府签署该项公约并进行落实。

中国作为共产党统治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愚民教育,有关人权一类的公民教育完全没有。但在国内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压力下,中国国务院于1998年10月签署了这一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但就是所谓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盖这个章,不盖这个章的话呢,他这个条约呢就对这个国家这个政府没有约束力,那这个是不行的,所以呢我觉得为了推动中国的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大家要一块来做这个事儿,那么我觉得做这个事,可以从哪几个方面来着手呢?

第一个,当然啦你得了解它上面写了什么东西,最起码这个文本应该了解一下,然后在此基础上参与这个联署,这是最基础的一步。

更重要的是什么呀,刚才王老师说,如果是中国民主不转型的话,这个条约是通过不了的,我基本上同意这种看法??,那么我想的是什么呢,为了使这个条约尽早通过,我们需要全方位的推动中国这个人权事业,比如说是财产公开,还有前一段时间废除劳教制度呀,还有最近我们要推动废除一个煽颠法案,户籍制度的废除及教育平权活动等等,所有一切有利于中国人权进步的各种社会运动和公民运动,我们都应该积极地参与进去,那么这里面涵盖的面非常广,包括计划生育问题,上帝教导我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生多少是我们做父母的一个天然的权利,是一个基本人权,中国政府在计划生育的这个旗帜之下,造成了许多无辜生命的不正常死亡,这是非常不人道、甚至是惨无人道的!所以我想呢我们推动这个人权公约的签署,不仅仅是强调人权公约文本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应该落实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落实到民主运动当中。推动中国的民主运动就是推动这样一个人权运动,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我相信伴随着中国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的进一步开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一定会在中华大地开花结果的。

(本文为赵常青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座谈会上的发言)

【零八宪章月刊】时间:4/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