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星期五

赵常青:谁是万物的尺度?——追问普罗泰格拉

(本文首发于《北京之春》2009.2月号 总189期)



上篇 普罗泰格拉的结论

在人类思想史上,普罗泰格拉是一个里程碑,当他在希腊的某个地方向全世界宣布自己的结论——“人是万物的尺度”时,他实际上是第一个为人类高扬人本主义大旗的人。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开创了西方人本主义哲学的先河,他将人类提升到万物中心的位置,并赋予人类为自然界立法的主权者地位。

其实,从宗教学的角度讲,在万事万物中人类是最重要的思想在上帝造人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据《圣经·创世纪》记载——在创造大地万物后的第六天,神说:“我要照着我的形象,按照我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在造完人类后便对他们说:“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而在人类经历了堕落并招致洪水灾难后,上帝又对幸存者诺亚一家人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做你们的食物,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在这里,上帝在处理人类和自然万物的关系上规定了这样两条法则:

其一,自然万象(动植物等)将服从于人类的管理,人类对于自然万象拥有主权者的地位;

其二,人类将依赖自然万象而生存,尤其是依赖动物和植物(菜蔬、果子等)这两类“可吃”的东西而生存。

显然,在上帝所创造的物种世界里,人类具有神赋的优越性和高贵性(想一想吧,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人的,而不是按照猪狗的形象来造人的,更没有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除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物种)。正因此,既就是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在蛇的引诱犯下原罪后,上帝对于自己所确立的上述两条法则仍然没有改变。由此可见,相对于其它物种而言,上帝对人类确实有着一种异常的关爱和偏爱——从此角度讲,人类对上帝无论抱着何等的感恩之心都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想过多地谈论宗教问题。从进化论的角度讲,人类的高贵地位大概并非上帝的功劳,而是通过漫长的物种进化而自然选择出来的。进化论认为人类的始祖是象猴子那样用四脚着地的类人猿。从四肢着地的角度讲,类人猿大概与其它的四脚兽类动物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问题在于类人猿通过漫长岁月的努力,最终从地上站立起来了,这时它和其他动物就有了本质的区别,因为他腾出了双手,并借助双手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斗争工具。在物竞天择、强者为王的丛林法则支配下,拥有大脑、双手和斗争工具(如弓箭、石制刀具、棍棒等)的人类逐渐地获取了征服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物质力量。虎狼虽然凶残,但在拥有工具力量和组织力量的人类面前,那份凶残就算不上什麽了。正因为人类拥有征服其他物种的超强力量,因而也就逐渐形成了对于其他物种的主权者地位——人类不仅成为大地的管理者,而且成为自然界的立法者。在此情况下,《圣经·创世纪》中上帝所说的“一切菜蔬”和“果子”、一切“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成为人类进化史中的理论总结了(其实我想类人猿时代的类人猿大概也是靠吃“果子”、“菜蔬”以及被征服的“活着的动物”而过来的)。

由此可见,“人类”并不是从普罗泰格拉时代才成为“万物的尺度”的,无论是神创说还是进化论中关于人类中心论的观点其实都是有关人类生活常识的经验性总结。一切价值和意义只能是相对于人类的存在而言的,离开了人类,再美丽的花、再甜美的果子以及上帝在前五天所创造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普罗泰格拉的贡献在于他首先以人类的声音宣布了这一真理,当人作为“尺度”而为万物立法的时候,自然万物的等级秩序很自然地将以该物种对于人类“贡献”的大小来度量,用经济学术语说,人类将根据自然万象的使用价值来决定它们各自的价值和地位。比如说,玫瑰花有美丽的颜色和香味,能让人赏之于心、悦之于目,因而人们喜欢在庭院加以种植和培养;羊因为能够提供人类肉食、增强人类的体能、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所以会有专人放养并使之免于豺狼的伤害。而垃圾因为会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因而人们会远离之、抛弃之。总之,一切以人类为中心,一切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当然,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为自然立法,并不等于人类可以对于大自然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特别是进入工业化以来的近200年人类对自然的使用发展成了人类对于自然的肆意掠夺,并因这种掠夺而导致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沙华、草场退化、气候变暖等等自然灾害。我想当上帝立人类作为大地的管理者时,上帝的意思是让人类管理好大地物种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类,而不是让人类对之胡作非为而使之反过来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一种威胁和伤害。好在是人类中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人类对于自然的过分贪欲对人类自身所造成的伤害(如绿色和平组织、环保人士等),他们不停地呼吁人类应该检讨和修正自己对于自然界的掠夺行为,呼吁重新建立人类与自然间的良性循环秩序,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下篇 谁是万物的尺度?

“人是万物的尺度”虽然强调的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主权者地位,强调的是人类对于其它物种的本体属性和至上属性,突出人类的高贵和尊严,但如果再向前追问一步的话——“谁是万物的尺度?是你还是我?”时,新的问题便立马出来了。

当人类还只有亚当的时候,人类作为大地万物的管理者,并不存在这样被追问的问题,因为答案是唯一的,即“亚当”是万物的尺度,由亚当行使主权为自然立法,并赋予自然物种以相应的价值。但问题在于上帝不仅造出了亚当,又马上造出了其夫人夏娃,并明确地对对他们说“你们要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这样问题就来了——在只有亚当的时候由亚当说了算,但夏娃出现后,还能继续由亚当说了算吗?如果亚当只喜欢吃牛肉,只想养牛,而夏娃只喜欢吃苹果,只想种苹果时,问题怎么解决?当亚当对夏娃说你必须服从我的命令时,夏娃会不会反问一句“凭什么要我服从你的命令?你以为你是谁呀?”(当然在《圣经》里并没有这样的记载,有的是亚当和夏娃遵从耶和华的命令,两人和和气气、生儿育女,并且活到八、九百岁才去世——亚当活到930岁才去世),如果亚当以神权和夫权的绝对命令来回答夏娃,夏娃如果相信神权、尊重夫权,也许会迁就老公的意志,但如果她持怀疑的态度又该怎么办?如果夏娃争起女权、妻权和平等的人权又该怎么办?特别是当子孙后代繁衍众多、“遍满地面”的时候,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当张三、李四、王麻子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的时候,由“人是万物的尺度”而派生出的“究竟谁是万物的尺度?是你还是我?”的问题便会以更加尖锐的形式摆在人们面前,在此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呢?

从人类的全部经验历史我发现答案不外以下三种:

第一,以神道的方式来解决,如希伯来人就基本上借助耶和华的神谕和启示来解决这个问题。无论是亚伯拉罕、摩西还是大卫、所罗门,无不借助耶和华的力量来实现自己作为“万物的尺度”的主权者角色。因为先知对祸福吉凶的预示总能在希伯来人中变成现实,因而神的意志便能够在希伯来人的国度里显示他不可抗拒的权威,顺耶和华者昌,如摩西、大卫、所罗门等;逆耶和华者亡,如约雅敬父子做王行恶导致以色列亡国,自己也于公元前586年成了著名的“巴比伦之囚”。

第二,以“王道”(仁政)或“霸道”(暴政)的方式来解决。

当张三、李四、王麻子为“谁是万物的尺度”而各执己见、争执不下的时候,王麻子便凭借自身的野蛮体魄将张三、李四打到在地下,以暴力手段夺取了主权者的地位,并建立起一整套暴力体系来维护自己的主权垄断,最后同样借助于暴力机器及意识形态灌输(如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朕即国家论等)将自己的王位传承于子孙后代。在这王位世袭的过程中,“王麻子”及某个小王麻子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搞点亲民政治,采取一些仁政措施,以所谓“王道”的形式(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来驾驭邦国,但这种“仁慈”的“王麻子”在帝王世系中如凤毛麟角、屈指一二,大部分“王麻子”们则是借助血腥杀戮的高压政策霸占着国家的主权者宝座,通过国家机器来解决“谁是万物的尺度”。

第三,以民主的公共选择的方式来解决。

当“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人们为充当“尺度”、为充当“立法者”和大地的管理者而争执不下的时候,他们既不借助于神谕启示,也不借助于暴力打斗,而是借助于人类理性通过“投票”的方式“选贤与能”来解决这个难题。非但如此,他们还通过任期制、弹劾制来保证执政者不敢也不能为所欲为、胡作非为,如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就是一个这样的典型。

在这三种方式中,神道和王(霸)道的方式都远离了人本主义开山大师普罗泰格拉的本意,因为当普氏宣布“人是万物的尺度”时,这里的“人”显然不是特指某一个人如国王,而是指“每一个人”即每一个人都可以做“万物的尺度”,每一个人在自然面前都能充任立法者和执政者的角色。“人是万物的尺度”不仅宣示着作为整体的人类对于自然物种的主权地位,而且必然隐含着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人生来就具有高于他人的特权,大家都有着同样的人格和尊严。但神道方式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则以神的意志指挥调度着全世界,而且从《旧约》所记载的以色列人历史看,耶和华选中的以色列人经历了太多的灾难,尤其是这种灾难完全由耶和华神的意志所支配——如他先施法让居住在耶路撒冷的18000余人被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俘虏做囚七十年,接着却又怪罪巴比伦王对耶路撒冷及其居民的凌辱而降罪于巴比伦王及其民众——这种由神意所导演的灾难不仅缺乏逻辑性与合理性,而且完全无法防患于未然,一切都是冥冥中的注定,在此情况下,人类的主体性地位便丧失殆尽,“人是万物的尺度”便实际异化为“神是万物的尺度”了,人类只不过是供神意驱使的工具而已。因而在神道统治下,“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实际情况是没有一个人能成为万物的尺度。当然从上帝造完人类后所规定的两条法则(及人类管理大地;人类以动植物为生)来说,人类对于自然界其他物种的主权者地位还是存在的,但这仍然体现的是神意的尊贵。

而以王道或霸道的方式(仁政或暴政)来解决主权归属问题,它只是让人类中的个别人或极少数人获得了主权者地位。由于这种主权者地位是通过暴力或战争的手段从别人手中强取豪夺来的,显然是缺少合法性的。尤其是在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赢者通吃的丛林法则支配下,胜利者便会象周天子那样自豪地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时,胜利者不仅攫取了对于自然万物的主权地位,而且拥有了对其他人(失败者、臣服者、平民等)的主权者地位,并且为了给自己的非法行为进行辩护,还会寻找几个巫婆神汉或“硕学通儒”之类的怪物制造出什么“奉天承运”“君权神授”等等谬论,企图给自己的非法掠夺披上既合法又神圣的外衣,就象周天子那样自吹自擂什么自己是“天”的儿子,是代表上天对人间实行统治,因而普天之下,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属于自己的。相应的,被暴力征服的臣民不仅会失去作为人类的主体性尊严,而且连自己对自己的所有权都有可能失去,于是“人是万物的尺度”便异化为“王是万物的尺度”,这里的万物就不仅包括自然物种,还包括人类自身中的绝大多数了。对于哲学家普罗泰格拉来说,面对这种情况只能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要想赢得大哲学家的会心微笑只能是第三种解决方式,即通过民主的方式来选举大地的管理者。民主的前提是“众生平等”,没有人生来就比别人拥有更多的特权,只有资质能力的区别,没有天生的贵种。因为大家是平等的且是区别于四脚动物的高级理性动物,便会通过说理、辩论、投票来进行“公共选择”,同时通过分权制、任期制、罢免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使执政者服务于自己的意志,并通过相应人权立法来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不受多数人的侵犯。在此情况下,每一个人的尊严都得到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举个例子吧——

雅典城邦民主政治肇始于梭伦,中间经过庇西特拉图、克里斯提尼的发展,到伯里克利时代渐入辉煌。伯里克利在前期民主实践的基础上,利用首席执政官的地位对城邦政治进行了一系列深度民主化改革,如规定公民大会为城邦最高权力机关,每九天召开一次公民大会,一切公职人员都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年满三十岁的公民都可以参选;城邦实行“陶片放逐法”(由克里斯提尼创制),即由公民大会投票“选出”可能危害城邦民主的“危险分子”并将之流放境外十年,十年后允许流亡者返回城邦并恢复其一切公民权;伯里克利还扩大400人议事会为500人议事会,50人一组在一年内轮流组成主席团,任期为一年的十分之一(约36天左右),负责日常工作;主席团设主席一人,任期一天,每天早晨通过抽签决定,且不得连任。每届主席团在一个多月任期内,都要由公民大会对执政官和十将军委员会进行一次信任投票,若多数人对某高官投了不信任票,该官员就会受到法庭审查;法庭实行民主,通过投票来表决案件,陪审法庭由6000人组成,分为十二组,每组500人,每组法庭任期一年。审理案件时,临时抽签决定由哪组法庭审理,以防舞弊。

关于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伯里克利于公元前431年冬月在死亡将士葬礼演说中一语中的,他说:“我们的制度之所以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中,它顾全的不是少数人的利益,而是多数人的利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也说:“人民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意见均交人民大众来裁决。”

当然,古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制肯定是有它的缺陷的,学者多有论述,这里不再赘述,但它所开创的以“民主”方式选择城邦执政官的制度无疑以合理的方式解决了公共权力的来源、属性和目的的问题,它既赋予执政者以合法性,又体现了多数民众的意志,将多数民众提升到为自然立法、为自己立法的“尺度”者角色。而少数人的意志虽然受到“悬置”,但得到了平等的表达意志的机会——而且在定期的民主投票中,少数人的意志也有可能因为时空诸要素的变化而上升为多数人的意志,因而在民主政治下,“人为万物的尺度”才实现了普罗泰格拉的本意——在此情况下,哲学家又有什么理由不发出会心的微笑呢?!

2005年1月20日星期四

赵常青:魂兮归来!——深切悼念赵公紫阳先生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1.17.)

作者按  本文是我2005年元月20日在渭南监狱所作,在这赵公逝世五周年的日子,特将此文刊出,以志纪念!



赵紫阳先生逝世了!

元月18日晚有人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个消息(先生于05.1.17.逝世)并将之悄悄告诉了我。我的心里十分震惊,好几天以来,我的心情感到特别的沉重和疼痛。甚至动笔的现在我觉得自己的双眼滚动着痛心的泪水……

赵公呀,您怎么会现在就走人呢?怎么会在我还在蹲监狱的时候就走人呢?我没有办法去到北京为您献上我的小白花……先生呀,我只能用自己能写出来的有限文字来表达我无上的敬意和无尽的追念!我祈祷我主上帝保佑您的灵魂,保佑您能获得天国的荣光和宁静。

Amn!

(一)

先生,我对您最早的了解应该是在您当总理的时候。当时我大概在上初一,因为我也姓“赵”,因而为“赵”姓人家出了一个大总理而感到自豪。记得有一次和班上几个小同学“抬杠”的时候,姓李的同学说他们李姓历史上有个大人物叫“李世民”,一个姓周的同学说周姓有个“周恩来”,我也不甘示弱,说:“我们‘赵’姓历史上也有大人物呢,你们知道百家姓第一姓为什么是‘赵’吗?就因为宋朝开国皇帝是赵匡胤,这个人厉害得很呢,一杯酒就把将军们的兵权解除了。赵姓不仅出皇帝,还出了个大将军赵子龙呢,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国家总理也姓‘赵’呢!”……

当然,先生,这些都是少年时代的抬杠游戏(但当时您当总理确实在我的心中引起过自豪感),当您在天国散步的时候,您是否会为我彼时的孩子气而感到好笑呢?

(二)

我上初中的时候,正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由试验而向全国推广的时候。我家住在秦巴山区的偏僻乡村,分了很多的地。记得在承包土地前的生产队时期,我家老为“缺粮户”,每到一年春天青黄不接时,全家(乃至全村)都面临着饥饿的威胁,因而我小学放学后的经常性任务就是和妹妹背着筐子到山坡上去寻野菜,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要以菜糊糊为主食——唉,吃不饱的滋味真是很难受的!

但是,土地承包后,我家均把所分土地当自留地耕种,不用怀疑,粮食打得多起来了,吃饱是没有问题了。等我上初中时,除了在学校每天吃两顿玉米粥外,我母亲还会为我烙上五、六个面饼让我当“干粮”吃——但要放在生产队大集体时期,就不会有那种香喷喷的面饼了。正因此,我对农村土地承包制是很感恩的。后来听说这个承包制是您在四川当省委书记时首先在四川试验推广的,且有“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谚在乡间流传。在此情况下,那个在乡村中学读书的孩子对您(和小平)是充满了好感的,若不是您的改革试验,上中学的我肯定会继续饿肚子的。因此,现在请允许蹲在监狱中的我以二十多年前的孩子口气向您真诚的说一声——

谢谢了,先生!

多谢了!先生!

(三)

1985年9月我有幸到我们县中读书了。

86年底合肥、南京、上海、杭州等地发生了寻求自由与民主的学潮。我当时虽然身处高二,但我还未能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我以一个共青团员的身份相信老师的说教,相信教科书的说教,因而我还积极响应政治老师的号召,写文章批判自由化的代表人物方励之、刘宾雁、王若望等人。对于中共中央处理耀邦先生并升任您为总书记,我当时相信是正确的(就如我当时相信共产党是正确的一样),1987年10月十三大召开后,我作为即将面临高考的学生,还把您做的政治报告当做必须牢记的时事政治反复择其要点加以诵记——我到现在还能记得您在报告中所作的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要点,如要“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等。

当然我彼时只是把其当做“作业”一样完成的,我对您的认识并没有超越别的同学对您的认识,当然也不会因为您从总理升到总书记的位置上而再去向别的同学做孩子式的心理炫耀了——因为当时我已经是十八岁的成人了。

(四)

1988年9月,我被录取到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读书。

通过收音机中的外电报道,我了解到在如何管理这个国家的问题上,您和邓小平、陈云及李鹏等人是有分歧的,但当时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我已经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既往的世界观和政治人生观。审视的结果是有关共产主义的价值体系开始在我心中动摇崩溃。我迅速地接受了有关民主与自由的价值观,这样我便改变了自己原来对86年冬那场自由化学潮的看法。方励之等人成为我心目中的精神导师,同时,我对87年元月被赶下台的胡耀邦开始深表敬意和同情,由于这份敬意和同情我开始对您和邓小平怀有某种敌意和不满,逻辑很简单——因为耀邦先生被赶下台后,是您坐在了他曾经坐过的那把椅子上(总书记),耀邦既然是因为放任自由化而被赶下台的,您的上升只能说明您对自由化思潮是持敌视和打压立场的!

于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开始拉大……!

(五)

89年4月中旬,耀邦先生突然辞世,引发了全国性的悼念活动,而我作为学生中最为积极的悼念者之一,自然借助悼念活动对邓小平、李鹏以及您本人发出了最强烈的抗议!

悼念活动结束后,人们转向了争民主、反官倒、反腐败的抗议浪潮中。我也积极参与其中并将矛头指向了邓小平、李鹏和您身上。特别是当时盛行的“官倒”腐败行为已经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而民间传闻中的倒卖“黄河”牌彩电的丑闻则和您的家人有关系,这更增加了我对您的不满。而到了4月29日晚上袁木、何东昌两个老官僚与北京部分学生对话时,一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则突然出示了一本封面为您打高尔夫球的杂志,这让我十分生气,在此后将近两周的时间内我简直把您和邓小平当作了中国腐败专制势力的总代表!

(六)

但是奇迹发生了!

1989年5月16日您在会见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先生时面对电视机和全世界观众,象《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小男孩一样勇敢地说出了大家其实都知道的中国政治生活的真相——一切都还要请邓小平掌舵!(这可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天”字第一号秘密呵——尽管这个“秘密”是家喻户晓的)!

接着您于5月19日去到天安门广场看望了绝食情愿的学生,您要求学生保重身体,恢复进食,您说:“同学们呀,来日方长,你们应该健康地活着,看到我们中国实现四化的那一天”,您甚至向绝食学生鞠躬并流下了泪水——这是您在全世界最大的广场上,在为民主而请愿抗争的数十万学生和市民面前,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电视观众面前所作的最后公开亮相,您的声音是伟大的人道主义声音,您的关爱的泪水里闪耀的是不朽的人道主义光芒!

更重要的是在强权派决定召开万人大会进行镇压时,您毅然选择了决裂,您不仅拒绝了强权派要您主持大会并做讲话的要求,甚至根本拒绝出席会议!您以自己的伟大行动捍卫了自己的人道主义立场。也因此,您将赢得全世界文明人类的无上敬意!赢得历史和未来的恒久纪念和缅怀!

自然,您那闪烁着人道主义光辉的声音、泪水和行动及一位慈祥老人的面容也永远地结晶在我的记忆里,永远的定格在我年轻的心灵中!

(七)

六四大屠杀后,我被当局送进秦城监狱关押。大概是6月25号前后,我们得到了一张有关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公报。全会是在6月23-24日召开的,强权派不仅将您赶下总书记的宝座,而且一并撤掉了您的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及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的职务……您回到了平民生活,但却丧失了普通公民所能够拥有的相对自由——在软禁状态下,您难以自由会客、难以自由旅行、难以自由言论,甚至连简单的户外娱乐也被当局剥夺殆尽——在强权政治的淫威下,您就这样从1989年煎熬到2005年——呜呼,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悲剧和不幸啊!

2001年2月我从汉中监狱出狱后,曾给您原来的政治秘书鲍彤先生打过电话,在电话里我曾向鲍彤先生打听您的健康状况并请他代向您问好,遗憾的是鲍老在电话中告诉我——他也无法与您联系,因而也不知道您的情况。2002年11月在我组发的192名持不同政见者致中共十六大的公开信中也曾要求执政当局恢复您的全部公民权,我们在公开信中说:

“为中国的现代化曾作出过巨大努力的赵紫阳先生作为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已失去自由十三年多了,这是极不人道和反人类文明的行为,因此,吁请执政党恢复赵紫阳先生作为国家公民的所有权利,还赵紫阳先生以中国公民的所有自由。”

其结果,有关方面不仅置广大民意于不顾,反而将此作为我的一大罪状而将我逮捕入狱——在此情况下,我只能暗自从心里祈祷上苍保佑您身体健康了,我祈祷上帝保佑您能够看到中国实现民主的那一天,然而却没想到您在继耀邦先生带着怅然离开人间的十六年后,也带着深深的怅然离开了您曾生活过八十六年的祖国,离开了人间……

(八)

行文至此,我觉得这篇文章已经写不下去了……

我感到自己的心中充满了悲痛——不仅仅因为身陷囹圄的我无法为您编制一个白色的花环,更因为这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依然笼罩在一党专制的强权政治之下。执政党对于自己一手制造的六四大悲剧仍然没有一丝一毫忏悔的迹象。诸多持不同政见的民主人士仍然被一次又一次的逮捕入狱。但是正如乌云不可能永远遮挡太阳的光辉一样,中国的强权政治集团也不可能永远的凌驾于亿万人民的头上。虽然您心怀怅然的离去了,但我相信您在89年5月所点燃的人道主义圣火必将历史性地传承于八九“天安门一代”的手上,传承于我们的心上!我们,必将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和奋斗去消解这个强权集团,去重构中国的政治生态,并将您曾生活、奋斗、关怀、热爱的这个国家转变成——

一个伟大的、民主的国度!

一个自由的、法治的国度!

一个人道的、文明的国度!

先生,您,去吧,放心的去吧!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您会在天国的门口看到我们的微笑的,看到中国人民和文明人类的微笑的!

赵常青  2005年元月20日缅怀于陕西省渭南监狱

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

赵常青:为民主辩护——致中队干部的一封信

作者按:2004年春我在陕西渭南监狱因为拒绝认罪和抗拒劳动被第一次关押了三个月的禁闭。从禁闭室出来后,我给中队干部写了一封长信,这封信及其附录部分既可以看作是我为民主所作的辩护,也可以看作是我对狱警所作的心灵“启蒙”,由于我在狱内的手稿早已託人偷偷带出,现将此信略加整理,全文发表。本文标题及信中的小标题都是在整理中添加上去的,原文没有。

尊敬的指导员、各位尊敬的中队干部:

我叫赵常青,因为追求理想的国家秩序和社会政治秩序,因为对中国民主和人权事业的充分关注,2003年7月我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3年9月我被送往崔家沟监狱服刑,同年10月我被省监狱局调至渭南监狱。在入监队生活了4个月之后,今年2月17日我被分派到三连服刑。由于拒绝认罪并在劳动问题上和乾部管理发生了冲突,2月24日我被送往禁闭室施行“严管”,直到5月24日我被连队干部从禁??闭室接回。

坦率地说,我非常非常地讨厌监狱生活!非常非常地不愿意过监狱生活!理由有千万条——但非常遗憾的是在我并不漫长的人生历程中竟然有了三次囚徒履历:先是1989年因为积极参与和组织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的学潮被送往秦城监狱;接着1998年元月在汉中八一三厂工作期间又因为依法竞选人民代表而被送往汉中监狱;现在又因为从事民主人权活动而被有关方面送来渭南监狱——而在这每一次的传唤、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审判和服刑生活中,我都会遭遇一长串的现实磨难和心灵磨难。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城市户口、失去了健康、失去了恋人,孕育中的孩子也因为我的入狱而被残酷地绞成肉酱……历历往事,真是不堪回首!

那么,这一长串的苦难和悲剧又为什么会发生在我的身上?1998年3月逮捕我的汉中市国家安全局局长曾质问我说:“你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中小学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何以大学未读完就开始同共产党作对?同社会主义制度作对?”

我为什么要“同社会主义制度作对?”

这个问题不仅是那位局长的问题,也是好多办案人员曾经提过的问题——当然也是我自己的问题。1969年4月我出生于秦巴山区一个非常偏僻的山村里(故乡至今不通车路),在我四岁那年,家父因病去世。由于母亲的严格教育,我顺利的读完了小学、初中、高中,1988年又以故乡第一个大学生的身份去到西安上学。应该说,整个中小学时代是我既有人生最顺心、最得意的时代。我几乎是一路唱着从六岁长到十八岁,一路笑着从那个偏僻的山村来到了省城。班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之类的荣誉几乎少不了我的。从思想层面讲,十八岁以前我从来没有产生过任何怀疑,我先后加入过少先队、共青团——我完全相信教科书和老师的说教,我完全相信资本主义制度是垄断的、腐朽的、垂死的,相信社会主义是先进的、优越的,相信共产主义社会是天堂、是整个人类前进的方向!与此同时,我也完全相信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也因此,当1986年冬,合肥、南京、上海、杭州、北京等地发生学潮时,我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我当时读高二),写文章批判方励之、刘宾雁、王若望等人掀起的“自由化”思潮——现在回头看看,我如果沿着中小学时期的这条“又红又专”的路线走下去的话,我敢说,在共产党的干部队伍里,我会发展成为一名“前途无量”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但问题在于当我的人生向成人转变的时候,我上了大学,进了图书馆我才发现除了教条僵死的中学教科书外,还有那么多内容丰富的报纸、杂志和图书,我对于外部世界的信息量空前的扩张。我的视野已从故乡的小县城和教科书的范围急速的扩展至整个中国和世界。加上当时的中国学界正处于文化大讨论的高潮期,制度性、文化性的比较、反思和批判成为整个时代的主旋律——在这样的人生背景和时代背景下,我的思想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我惊奇的发现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充满了欺骗和谎言,被老师和教科书咒骂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仅没有腐朽和垂死,反而比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富有生命力。无论从物质层面讲,还是从社会自由层面讲,社会主义的国家和地区远不如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如东德不如西德、东欧不如西欧、北朝鲜不如南朝鲜、苏联不如美国,即就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大陆也远远赶不上资本主义的台港澳地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别?共产主义是可能的吗?我们的国家究竟应该走向何方?通过现实的比较,我年轻的头脑不仅第一次对某些教科书式的结论有了怀疑,而且第一次向自己提出了某些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与此同时,大学一年级开设的希腊罗马史特别是古雅典的民主政治史在我的心中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梭伦经克里斯提尼到伯里克利时期的民主政治从某种意义上讲比我们现行的社会主义政治要民主得多、公正得多。我的心中充满了惭愧——“人民当家作主”不仅要写在宪法上,更应该落实到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广大人民又能在自己的国家当什么家、做什么主呢?只不过是完全形式主义的填填选票而已,这种严重损害人民尊严和主人地位的生活还要继续下去吗?

不!不能再这样过下去!

必须改变这种可耻可憎的现实!

而就在我产生这些思想认识的时候,89年4月中旬,中共领袖胡耀邦先生逝世,并由此引发一场伟大的反腐败、反官倒、争民主的爱国运动!毫无疑问,这是一次改变中国命运、扭转历史乾坤的绝好时机,我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这场伟大的民主运动中,结果执政当局顽固地拒绝了广大人民的民主变革诉求,并以机枪和坦克极其残酷地镇压了学潮,而我也在那场血淋淋的镇压中被送进北京的秦城监狱——那一年,我二十岁!

二十岁的1989年不仅对于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是个转折点,而且对于我个人的人生来说也同样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第一,中共党内强权派的“坦克政治”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创伤,青少年时代曾经在自己心中积累起来的对于执政党的敬意,因为那场血淋淋的悲剧而荡涤殆尽。

第二,从实践的层面认识到民主、法治对于祖国和人民的意义。

第三,正是从此时开始,我决定为祖国的民主化事业奋斗终身!

这便是汉中市国家安全局官员所提问题的全部答案。我在1998年和2002年的两次被捕入狱,尽管具体事情不一样,但根本原因和实质与1989年的行为是一脉承传的,都是在以自己所认可的方式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至为真诚的奋斗!

为什么我是无罪的?

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不是一个“革命者”。共产党的先驱群体喜欢以“革命家”自居,而“革命”的内涵——根据马恩列斯毛的见解——是需要同旧制度、旧世界彻底决裂的,是需要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并在一片废墟上去建设理想的新社会、新国家的。而我对于这套革命的政治哲学是充满反感的,因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革命”暴力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革命政权”常常意味着新的暴政(法国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均是这样),我只是一个真诚的和平改良主义者,改??良主义者对于旧的世界也总是一分为二的,而我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也基本抱着一分为二的态度——一方面,我对于执政党曾经制造的民族和国家灾难(如反右、大跃进、四清、社教、文化大革命等)痛恨不已,对其制造的系列反民主事件(如79年镇压民主墙、八十年代的“反精神污染”、反自由化、镇压学潮、镇压组党运动、镇压法轮功的等等等等)感到痛心疾首,并因此对执政党在政治上持坚定的否定和批判态度。

另一方面,我对于中共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推行的经济改革政策深表赞许,特别是执政党为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市场化而作的努力为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提供了某种制度可能性,这是我深为赞许的,我曾写作了专门的论文——《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改革运动》对共产党在近二十年的经济改革做了充分的肯定(注:共产党的经济改革是存在严重问题的,但我当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不足的,这里为了忠实于原信文的表达,不做修改,原文照搬)。

正因为我是民主改良主义者,因此在寻求中国民主化的道路上我总是在朋友圈子中强调合法性,努力从实践上谋求与执政党的良性互动,如98年元月我在八一三厂依法竞选人民代表的活动就在海内外造成了比较良好的影响,致使汉中地方当局最后给我定罪时都寻找不到合适的藉口。

这一、我也是依法从事一些民主人权活动,结果西安地方当局还是强行将我逮捕入狱,根本无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譬如说《判决书》认定我有罪的根据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三封致执政党的公开信(为杨建利先生回国被捕事件所发的170人公开信、为民主人士蒲勇先生不幸去世所发的28人呼籲书、为中共召开十六大而组发的192人公开信);2、一篇发表在《民主论坛》上的论文(《一个美丽而光荣的梦想》);3、一份宣言草案(《中国公民运动宣言草案》)。

其实,这三方面的罪证都是不成立的。“公开信”是一种民意表达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第41条都明确规定国家公民有向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共中央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但由于它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也不能替代的作用,因此,国家公民仍然有权向它提出自己的批评和建议。至于我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是否正确,是否被採纳,当由执政党中央讨论决定,但不能因此指责我的批评和建议是犯罪。更何况,在共产党的党章里就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发扬群众路线”一类的规定。既然在国家宪法和执政党党章里都有这种文字规定,为什么在我们依法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会被指责成犯罪呢?难道由执政党主持制定的国家宪法是“引蛇出洞”的“阳谋”吗?难道执政党就是这样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国家公民制造“陷阱”的吗?

至于那篇发表在美国《民主论坛》报上的论文只不过表达了自己理想的国家观,强调了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法则和社会生活中的自由法则对于中华民族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这显然受《宪法》第35条的保护,更何况为中国政府所认可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而《中国公民运动宣言》还只是一个草案,还未在朋友圈形成广泛的讨论。计划中是先讨论定稿,再筹备成立相关机构,然后再正式向国家民政部或省民政厅申请註册,都是要走法律程序的,怎么能作为罪证呢?1847年马克思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了著名的《共产党宣言》,《宣言》公开号召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结果大英帝国政府并没有据此逮捕侨居伦敦的马克思,反而听任马克思等人开展工人运动——为什么150多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连150多年前的大英帝国政府都不如呢?

再说,法院给我定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根据现代汉语的解释,“颠覆”的中文含义是“用阴谋手段推翻国家政权”,“煽动”的中文含义是“鼓动别人去做错误的事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全义就是“鼓动别人用阴谋手段推翻合法政权”,请问我煽动了“谁”去做这么重大的事情呢?显然没有煽动的对象——既然没有煽动的对象、没有煽动的客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又该从何说起呢?

凡此种种都说明我是无罪的。

为民主辩护

尽管我是无罪的,但有关方面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我推向了监狱。从历史角度看,这种现象既不孤立、也不奇怪,政治性迫害是所有专制国家的通病,这种制度性灾难可能会随时降临在任何一个国家公民的头上(上至国家主席刘少奇,下至普通公民如我)。正因此,98年3月我曾经对汉中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说过这样的话:我说局长先生,你现在处于社会特权阶层,作为既得利益者你可能不会去谋求现实体制的变革,但你不去追求民主并不能保证你的孩子长大了也不去追求民主,如果你的孩子因为寻求民主也遭遇机枪坦克、或者也被判刑入狱,那么你这个做父亲的心里会去怎么想。不要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吾儿开希的父亲是政府的高官,他不寻求民主,但他的儿子却因为寻求民主事业而过着一种背井离乡式的海外流亡生活;既就是贵族子弟不去寻求民主,也并不能保证他们就能在这个国家得到很好的保护,想一想刘少奇的儿子刘源、薄一波的儿子薄熙来年轻时的遭遇吧,而邓小平的儿子邓朴方直到现在还痛苦的坐在轮椅上,这些悲剧的根源在哪里呢?难道不正是缺乏民主与自由的国家制度造成的吗?因此,不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去考虑,仅仅从你(指苟局长)子孙后代的利益去考虑,你也应该为这个国家的民主化做点实事。

提到民主化,共产党人总以为民主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判断。民主化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共产党人也大力鼓吹的口号。而要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实践上就必须引入竞选民主,引入多党政治和权力制衡。如果没有竞选,任何选举都是劳民伤财,都是对选民、对人民的“忽悠”和愚弄。只要想一想我国的人代会制度,想一想我们的“人民代表”、国家元首、中央及地方各级行政长官是怎样产生的,再对比一下民主国家(如美国)的选举,则孰真孰伪、孰优孰劣也就一目了然了。共产党人担心竞选会使自己掌控的政权丢掉,其实在民主政治下,政权不存在“丢掉”的问题,因为政权始终掌握在选民(人民)手中,选民认为哪个政治集团好,就选举该政治集团为自己服务。譬如说,在民主制度下,共产党可以转化为社会党或社会民主党(不改名,仍叫共产党也可以),现在的持不同政见者可以组建成一个民主党,共产党和民主党进行竞选,人民选择共产党,共产党就继续领导政权,人民若选择民主党,则由民主党掌权,在此情况下,共产党可能会继续执政,也可能会暂时失去执政机会,但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会提升共产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而获得利益的则是选民和国家。如果共产党真能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话,这样有利于人民的民主竞选制度何乐而不为呢?

再说实现政治民主化可以有效地解决官场中的腐败问题。纵观世界政治史,解决腐败问题只有两条途径——其一就是大搞群众性政治运动(如大搞阶级斗争),在此情况下,当官的始终处于“革命群众”的监督之下,稍有不慎就会招来大揪斗,因此,“显性腐败”就会相对较少。但国家社会的发展必须依赖一个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天天搞阶级斗争或群众性运动,其结果必然是社会和经济的衰败(如中国的六七十年代)。因此使用这种方法反腐败是非常的不可取的。

另一条反腐败的途径就是藉助民主和法治。

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先生曾说:“权力造成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哲学家伯特兰﹒罗素也说:“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将造成不受监督和制约的腐败”。在一党制下,执政党拥有垄断性的绝对权力,其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官员在其控制的范围内都是不受监督或难以监督的“老大哥”,在不搞群众性运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情况下,腐败的氾滥则是不可避免的。通览江泽民时代的中国官场,显性腐败几乎成为祸国殃民的不治之症。当然,九十年代以来,中共中央迫于民众的压力在惩治腐败的问题上也痛下杀手,在朱鎔基先生掌控国务院的时候,不少省部级官员或人头落地、或被捕入狱,这虽然能在群众中引起所谓的“震撼”,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对于人民来说,需要的是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而不是警笛长鸣、滚滚人头落地。再说,腐败官员绝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而共产党员首先是国家公民(因为任何一个人才出生的时候,绝对不会是某一个政治性组织的成员,但他一出生则自然成为国家公民),而任何一个公民在其生活的国家内都应该得到一个优良制度的保护,使其得到充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如果一个国家存在制度性陷阱,从而诱使她的国民去堕落、去腐败,最后导致自身的入狱或死亡的话,那么这就是一种绝不人道的国家制度,这种制度就必须改变。而中国共产党所保护的恰恰就是这种不人道的制度,这种制度不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使自己队伍内的大批官员纷纷落入这个制度性陷阱,结果,他们自身或丧失了生存权、或丧失了发展权,他们的家庭也会因此而深受其害。

但是在民主法治条件下,这种大规模的官场腐败就会大大改观。

首先在民主条件下,各级行政长官不是由上面任命的,而是由下面选举(竞选)产生的,在此情况下,行贿上面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官运,要想当官就必须“讨好”下面。怎样讨好下面呢?行贿总是不行的,因为没有那样大的财力,既就是有那样大的财力去“讨好”下面,选民也不会购买这样的人品和“官品”的。因此,“讨好”下面的唯一方法就是为下面办好事、办实事。在此情况下,行贿受贿的心理动因就会失去。

其次,在民主政治下,竞选会给予参选双方造成巨大压力。为了能执政、能胜选,各政治集团会从内部加强纪律约束。

再次,在民主条件下,媒体监督会无孔不入,“公共人物”基本是“透明”的、无“私”可言,因此也不容易产生腐败。

在上述情况下,假如共产党在竞选中获胜,从而赢得执政权的话,它的官员也会在自己获选的岗位上踏踏实实的为民众服务,而不用担心会受到腐败的诱惑从而造成妻离子散或家破人亡的悲剧。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我所从事的民主人权活动不仅没有构成犯罪,而且对于国家、对于人民、对于执政党本身都??是有好处的。执政当局为什么就不明白这一点,非要一次有一次的将我推进监狱呢?这不是专制国家的政治迫害又是什么呢?!

我不会对“他们个人产生仇恨”!

面对制度性的政治迫害,我并不想大声嚷嚷什么。社会与国家的进步是需要有人去付出代价的,我愿意以自己的沉重付出去努力谋求我的祖国向民主与现代化的方向前进!正因此,我对于具体执行政治迫害的国家官员从来都是理解的,我不会因为政治警察逮捕我就对他们产生仇恨,不会因为检察官把我送上法庭、法官把我送进监狱就对他们个人产生仇恨情绪。我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是在执行一套不合理的制度。

同理,我被送来监狱,也不会因为监狱警察对我执行刑罚就对监狱警察产生仇恨情绪。因为就监狱内部构成而言,除了极少数冤假错案外,关押的绝大部分都是普通刑事罪犯,司法警察要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这些人的管理、改造和教育上,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份很严肃、很神圣的工作。因为我明白,在社会的发展和人性的进化还停留在目前的水平的情况下,没有人民警察、没有人民监狱事业,就不会有人民的一切!

尊敬的指导员,各位尊敬的中队干部,因为命运的安排,因为信仰、追求和性格的关系,我来到了二监三连。由于种种不言而喻的原因,我在三连的存在必然会为你们的管理带来一些可能的“麻烦”,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和遗憾,如果我的某些行为对你们的管理工作造成一些“障碍”的话,我只能从“私人友谊”角度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因为从主观上讲,我绝对不愿意和你们个人发生任何冲突,但从信仰、人格和制度层面讲,这种冲突又是必然的。由于我不是机会主义者,不会耍两面派,不想扭曲自己的心灵、信仰和人格,因而一旦在我和制度之间发生冲突,请你们按制度进行惩罚就是,我对于你们所施加的任何制度性惩罚(如扣分、严管、禁闭、警告、记过、启动法律程序加刑等)都不会说“不”的!

这份思想自白已经写得很长了,里面的一些话语表述也许不合适,欢迎指导员、连长和各位尊敬的中队干部批评指正。

最后,祝愿你们和你们的家人生活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赵常青

2004.5.28于渭南监狱

狱内启蒙

在这封长信的后面我附录了一部分甘地的“非暴力”思想表述,我认为“启蒙”工作并不需要一定站在“圣坛”上进行,随时随地都可以做此努力的,现将我的摘录也全文照录如下:

尊敬的指导员、各位尊敬的中队干部:

共产党人信奉的是马列主义政治哲学,尽管马列主义政治哲学也有其真理性的一面,但在它的思想体系里,有一种“暴力崇拜”,这从《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国家与革命》以及毛泽东的“枪桿子”理论中都有完备的表述。但我认为暴力崇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的福祉问题,而且暴力常常导致新的仇恨和新的暴力,这是违反人道和文明世界所遵循的普世价值和正义法则的。我是一个非暴力主义者,印度圣雄甘地的政治哲学对我产生过很大的影响。现将甘地的《论非暴力》一文中的有关内容摘录如下,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将甘地的非暴力哲学与共产主义政治哲学进行一下比较,看看甘地对世界、人类和人生是怎样思考和认识的。

以下摘录是甘地的原文表述——

在非暴力反抗中,手段和目的是同样正义和纯洁的。

非暴力行为的第一个原则是不参与任何羞辱人的事情。

把生命奉献给自己认为是正当的事情,是非暴力反抗的核心。

非暴力反抗成功的必要条件是:问题必须是真实和实质性的;非暴力反抗者必须准备受苦到底。

非暴力反抗不可动摇的力量在于——受苦且绝不报复。

我不赞成任何地下活动。

……据我所知,我们的斗争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并不是因为印度正在为自己的解放而战,而是因为我们为争取解放而採取的手段是独一无二的,不曾为历史上有过记录的任何民族所採用。

……我们运用的是纯粹的真理和非暴力……迄今为止,所有国家的斗争方式都是野蛮的,他们向自己心目中的敌人进行报复。

查阅各大国的国歌,我们发现歌词中含有对敌人的诅咒,歌词中发誓要毁灭敌人,而且毫不犹豫地引用上帝的名义并祈求神助以毁灭敌人。我们印度人正努力扭转这种进程。我们感到统治野蛮世界的法则不应是指导人类的法则,统治野蛮世界的法则有悖于人类尊严。

就我个人来说,如果需要的话,我宁愿长时期的等待,也不愿用流血手段使我的国家得到自由。

民主只能通过非暴力来挽救,因为民主只要是靠暴力来维持,就不可能为弱者谋利或保护弱者。我所理解的民主是:在这一制度中,最弱者应当有和最强者一样的机会。这只能通过非暴力来实现。

非暴力作为一个信条,必须是全面的。我不能够在一个行动中所是非暴力的,而在另一个行动中却使用暴力。那样做就是把非暴力作为一种策略而非一种生活的质量。

不在国家的水平上接受非暴力就不会有一个立宪制或民主的政府。

在奴隶决定他不再做奴隶的那一刻,他的镣铐就脱落了。他使??自己自由并将其展示于人。自由和奴役是精神的状态,因此,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说:“我将不再接受一个奴隶的地位,不再服从与我的良心相违背的命令。”至于主人可能鞭打你,试图迫使你为他服务,你将说:“不,我不再为你的钱或威胁而服务于你。”这可能意味着受苦,但你的坦然受苦将点亮自由的火炬,这一火炬不可能被扑灭。

非暴力反抗呼籲不报复地忍受痛苦和打击的力量和勇气。但它的意义还不限于此,当时局要求说出全部真理和相应行动时,沉默就是怯懦。

(“他们的社会主义”)——他们的一个目标是物质的进步,在他们的社会主义中没有个人的自由。你一无所有,甚至于对于你的身体。你可能在任何时候被逮捕,即使你没犯任何罪,他们将给你任何愿给你的东西。

(“我们的社会主义”)——我在许多社会主义者诞生之前就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我的主张在他的社会主义消失之后仍将存在。我的社会主义意味着“始终公平”,我不想从盲人、聋哑人或跛者的灰烬中升起……我们的社会主义意味着国家一无所有。

手段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

一个不公正的法本身就是一种恶,因别人违反它而实施逮捕就更是一种恶。现在非暴力的法则说对暴力不应当用暴力去反抗,而应当用非暴力去抵抗……这样,我就通过违反这种法律、并和平的任其逮捕和监禁来做这件事。

人民在适合进行非暴力反抗运动以前,必须透彻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以在重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非暴力反抗运动以前,必须先建立一队久经考验、心地纯洁而又完全了解非暴力反抗的严格条件的志愿人员。他们可以向人民说明这些原则,并且夜以继日的警惕着其是否被正确的执行。

如果不进行“自我纯洁”的工作,要和每一生物合为一体是不可能的;没有自我纯洁,要遵循非暴力的法则也必然是一种梦想。一个心地不纯洁的人,决不能认识上帝。因此,自我纯洁必须包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的纯洁。而由于纯洁是富有感染力的,个人纯洁的结果必然使周围的环境也纯洁了。

然而,自我纯洁的路程是艰难而崎岖的。一个人要达到完全的纯洁,就必须绝对摆脱思想、辩论和行动中的感情。超越于爱、憎、迎、拒的逆流之上。我知道我自己还没有达到这三方面的纯洁。虽然我在这方面一直进行着不倦的努力……在我看来,克服微妙的情欲比用武力征服世界要难得多。我自从回到印度以后,总感到情欲一直在我的内心里潜伏着,这一种感觉使我感到惭愧,但是并没有使我气馁。这些经验和尝试使我知道在我的面前还有一条艰难的道路。

我必须把我自己降为零,一个人若不能自动地在同类中甘居末位,就不能解脱,非暴力是最大限度地谦让。

经验教导了我,文明是非暴力反抗中最困难的部分。这里所说的文明并不是指在这种场合讲话要斯斯文文,而是指对于敌人也要有一种内在的善意的胸怀。这应该在非暴力反抗者的每一个行动中表现出来。

文后记:尽管我在渭南监狱后来又因为拒唱“红色歌曲”、拒绝队列训练等问题被关过三次禁闭,但我认为我在这封信中对乾部的“启蒙”是有作用的,比如说,其中的一位干部在私下就很认同我在信中所表述的系列观点,并和我有了一种很默契的“私人友谊”,2006年12月,这个乾部还从互联网上为我专门下载打印了《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作)这篇文章偷偷送给我看——由此可见,在共产党的执政队伍里确实广泛存在着中国民主事业的支持者和同情者。对于共产党内的这支开明健康力量我们必须做积极的说理和争取工作,殷切期望海内外同仁共勉!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4/14/2010

2002年11月4日星期一

赵常青:许万平先生被重庆市警方抓捕抄家

(本文首发于2002.11月《民主通讯》)

今天中午12点多,重庆许万平先生的友人陈女士给我打来电话说,许万平先生被警方带走了。

陈女士在电话中说:“今天上午10点钟来了4个警察将许万平带走了。”我忙问:“对方是哪里人?”“重庆市大渡口区安全局的人。他们将万平带走10多分钟后,又来把我也带去盘问了几个小时。”我说:“他们问了你一些什么问题?”陈女士说:“主要问万平最近做了些什么事?写过什么东西?到外地串联过没有?家里来过哪些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说我不知道,于是他们便把我放了。”我给她说:“请保持联系。有什么情况请立即打电话过来。”

下午5点,也就是刚才,我按照她提供的联系方式(13047387464)将电话打过去。陈女士接了电话。我问万平的情况怎么样。她说:“警方正在抄家。这已经是第二次抄家了。今天中午已经抄过了一次。”我问:“万平人呢?”她说:“警方带着他抄他家呢。”我请他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并保持联系。

许万平先生生于1961年,原是重庆市大渡口区某印刷厂的工人。1989年因从事民主活动、带头抗议北京的“6.4”大屠杀、而被重庆地方当局以反革命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97年刑满出狱后,他继续从事民主人权活动,结果,98年又被当地警方判处3年劳动教养。去年结束劳动教养后,他继续为中国的民主化和现代化事业而奋斗,不意现在又被重庆地方当局拘捕抄家。
在此,我谨向长期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艰苦奋斗的许万平先生表示深深的敬意。我呼吁海内、外友人及国际人权组织对许万平先生的情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同时,我也郑重提请重庆地方当局,不要肆意践踏公民权利,不要在执政党即将召开16大的“喜庆”日子里,做一些丢重庆警方“脸面”的事情,请他们牢记执政党总书记10月25日在美国布什图书馆前所说的豪言壮语——“中国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建设法治国家,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各项权利。”——为了能将执政党总书记的“最高指示”落到实处,我提请重庆地方当局迅速放人,还许万平先生以中国公民的所有权利和自由!

(2002年11月4日晚)

2002年11月2日星期六

赵常青:蒲勇先生,请慢走!

(本文首发于2002.11.2.的《民主论坛》)


在我写这篇悼文的时候,我的双眼充满着泪水,因为我刚才得知,在为中国民主化做艰苦奋斗的历程上,又一位杰出的战士倒下了——他就是今天早晨7点钟去世的蒲勇先生。

我对于蒲勇先生虽然早就有所耳闻,但由于未曾有过直接联系,因而对于他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10月下旬,当我从外地办完事后回到西安,林牧先生告诉我说,四川的蒲勇病情严重,需要大家帮助,并带头作了捐款。接着,我又从《民主通讯》上获悉了蒲勇先生病危的详细情况。于是,我迅速将此情况通知了一些朋友。经过几天的筹集,最后大家凑了1,000元钱。10月27日,我根据《民主通讯》上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0827-8226284  0827-8226284 )打电话到蒲勇先生家里。我向他作了问
候,并说西安的几个朋友凑了一点钱,请他提供一个帐号,我好给他寄过去。于是他便给了我一个农业银行的帐号。我在电话中要他乐观些、坚强些,一定要有信心去战胜疾病。他说自己很乐观,把一切都看得很开,并要我向林牧先生问好,向西安的朋友表示感谢——同时,他在知道我还在做一些事情后,反而要我多加保重。

在通话的第2天(10月28日)上午,我便去一家小银行办理汇款的事情。结果,由于没有对方银行的详细地址,我只好又打电话到蒲勇先生家里询问,结果恰逢成都的欧阳懿先生也赶到蒲勇家里去看望他。于是,欧阳先生接过电话和我通了话。欧阳先生说,蒲勇的病情确实很严重,急需各方的关照。我说,西安的朋友也很穷,大家只凑了1,000元钱算做一份心意吧。于是,欧阳先生从电话里向我提供了电子汇款的详细地址和帐号,并说:“要是大家都能关注一下蒲勇的情况就好了。”最后,我们又谈到致中共16大的公开信问题。由于我当时正在做全国性的签名联络工作,便问欧阳先生,不知蒲勇先生能否在这封公开信上签个名。欧阳先生说:“这要征求蒲勇本人的意见,让我问一下。”不一会儿,欧阳先生说:“蒲勇说给签上。他就在旁边,你和他说吧。”于是,我便听到蒲勇先生在电话中说:“赵先生呀,请把我的名字也签上吧”。我想了想说:“你现在的身体很不好,要不这一次就算了吧。”但他很坚定的说:“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的身体虽然垮了,但我的精神并没有垮,一定要把我也签上!”

“一定要把我也签上!”——这便是我从蒲勇先生口中听到的最后一句遗言。

10月29日上午,我通过银行将那微薄的1,000元人民币电汇到农行四川省南江县支行。3天后——也就是刚才(11月2日晚7点)我又打电话到蒲勇先生家里,想询问一下电汇是否到位了。想不到一个女的接了电话说:“你找蒲勇吗?他今天早上去世了。”我一下子惊呆了,怔了半天又忙问:“你刚才说什么?”对方哭着说:“蒲勇今天早上7点钟去世了”……

我一下子眼泪就出来了:怎么事情变化会如此之快、说走就走了呢?不是大前天还在和我说话吗?不是要求我一定要把他的名字也签上吗?不是还嘱咐我“要多加保重”吗?怎么说走就走了呢?我想自己可能是听错了,于是又打一次电话到蒲勇先生的家里。一个男的接了电话,我颤抖着声音说:“我找蒲勇有事,我是他的好朋友。”对方以非常低沉的声音说:“蒲勇……他已经于早上7点钟去世了……”

——蒲勇先生是真的走了,而且是永远的走了……

话到这里,我想问的是:蒲勇先生为什么会走呢?他今年才35岁呵,为什么会这么早就去世了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曾饱受执政当局的政治迫害。13年前,22岁的蒲勇曾因为以副乡长的身分而号召民众起来抗议北京的“6.4”大屠杀行径,而被执政当局野蛮判刑10年。狱内的苦役及种种迫害,使得蒲勇先生落下了满身的疾病。99年出狱后,又因为失去工作,为生计而挣扎——在此艰难困苦的生存条件下,终致旧病急剧恶化而落得英年早逝,怅然而去!

如果蒲勇先生在89年对执政当局的“6.4”大屠杀行为不进行抗议的话,如果他对于执政党俯首帖耳、忠心耿耿的话,如果他只追求作官而无视人间真理和正义的话,我想,他恐怕早已爬到县市级、甚至更高的位置上了,当然,也就不会遭受政治迫害而入狱10年,也不会轻易患病——即使是患上大病,也有医疗保障。但是,在关键时刻,他没有选择卑躬屈膝、点头哈腰的官场道路,而是振臂高呼,坚守了良知、正义和真理。试问,在今日之共产主义官场上,能有几人怀有蒲勇先生那样的勇气呢?

更为可贵的是,10年牢狱生活后,蒲勇先生在艰难生存的同时,继续忠于自己的社会理想,为中国的民主化事业而奋斗——即使是在明知自己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他依然坚决要求在吁请执政党进行民主改革的公开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一定要把我的名字也签上!”——这是他对我的最后留言;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他在生命的最后时限对执政党的期望、对祖国的期望、对中国民主化事业的期望!

为此,作为蒲勇的朋友,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我诚挚地希望——

第一,四川地方当局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给蒲勇先生的家属以较好的慰问和抚恤。

第二,执政党及中国政府能够切实考虑包括蒲勇先生在内的190多位中国公民签名的公开信,努力改善国内的人权状况,停止一切人权侵犯和政治迫害,给包括政治异议人士在内的国家公民以人道主义救助和关心。

第三,一切愿意报效祖国的中国公民,都应向蒲勇先生学习,从蒲勇先生的身上汲取一种人格力量和道义力量,为祖国的民主化、现代化和世界化事业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蒲勇先生慢走!

蒲勇先生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中国公民:赵常青

2002.11.2.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