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赵常青:驳李泽厚论“改良”

李泽厚因为看到法国大革命的某些弊病,因为看到中国文化大革命的乱象,也因为看到辛亥革命后军阀混战、武装割据局面所付出的高昂社会成本,他便一脚将“革命”踢进了垃圾堆,主张“告别革命”,“告别辛亥革命”。他从自己的主体性实践哲学出发,强调经济发展的决定性意义,他在《告别辛亥革命》一文中说:“直到现在我还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经济基础是最重要的,经济是前提。”并提出自己的“社会发展四顺序: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

我认为李泽厚的“社会发展四顺序”论是既经不起理性论证、也经不起历史实践的检验的。从理性层面讲,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最高目的应该是为了保障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民主是必须的前提。什么是民主,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少数人的基本人权必须得到法治与宪政框架下的制度保护。有了民主不一定实现社会正义,但没有民主绝对实现不了社会正义——因为没有民主就没有个人尊严,一个国家的人民连基本的个体尊严都没有,又谈何社会正义。中国古代也有所谓“包公”一类的“官老爷”明察秋毫,为民做主、为民除害,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种正义,但“大老爷”是怎样产生的,能否公平办案,以及相关责任追究机制——所有这些处于社会大多数的“民”是无法参与、也不许参与的。没有参与就没有主体性,就没有尊严,因此这个社会也就缺乏实现正义的必须前提。而且,从逻辑上讲,经济发展也不是个人自由、社会正义与政治民主的前提。

历史的经验事实是——在一个政治民主与个人自由的社会里,大多情况下,经济与社会都会得到更加良好的发展。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发达的国家都是民主自由国家的现实就是证明。而最发达的美、英、法等国并不是在经济高度发展后才实现民主转型的,相反,民主、自由、法治、宪政得以确立后,这些国家才真正进入了经济良性发展期(尽管也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且国家层面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并不必然带来政治民主和社会正义,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日本,现在的中国,国家层面的宏观经济总量都很高,但无论彼时的德国、日本,还是现在的中国都没有成为民主国家,由此可见,无论从逻辑关系还是历史实践上讲,李泽厚的社会发展四顺序论都是大谬不然的。

李泽厚还说:“今天我讲告别革命是为了能够慢慢改良,现在革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关键就是怎样推动执政者进一步改革。”李先生作为一个改良主义者,在当代中国思想史上确实有着突出的地位。他在《中国现代思想史论》里就“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中谈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场思想启蒙运动,无论反封建“吃人”文化、宣扬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也无论德先生、赛先生的飘洋过海,甚至白话文的鼓吹都有助于人的觉醒和个体解放。但是由于日本侵略和列强的环伺,中国人首先面临的是国家救亡问题,这导致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放弃争自由、争人权、争个性解放的思想启蒙运动,而转向轰轰烈烈的民族救亡和民族革命当中——也即“救亡压倒了启蒙”。但革命救亡问题解决后,毛泽东时代所发生的专制独裁、个人崇拜等等说明中国需要续接一场新时代的思想启蒙运动。

尽管李泽厚的“救亡压倒启蒙”理论在1990年代受到李慎之等部分学界人士的批评,但我一直认为李的这个理论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也比较符合历史的实际。而且现实的看,中国的八十年代确是一个改革与思想解放的年代,不仅知识界、文化界的主流人士在进行启蒙与改革的鼓吹,而且执政党也顺应时势,确实在大张旗鼓的推进从农村到城市的经济改革运动,到1987年中共十三大,有关“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正因为1980年代的思想界与执政当局基本实现了良性互动,完成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认为自己“功莫大焉”的李泽厚才会在后来进一步强化自己的“改良”与启蒙结论,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知识界、文化界乃至于整个的民间只需要以“笔的自由”鼓吹“政治改良”、“推动执政者进一步改革”就行了。

但是,李泽厚在这里犯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他错把八十年代的中国改革看作自己乃至于思想文化界的功劳了——这是一种完全的错误,至少是一种严重的偏见。八十年代之所以发生伟大的改革实践,根本原因不在于知识界的改革鼓吹,而在于执政党内部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极左专制后,一部分有经济实用主义头脑的党内大佬通过宫廷政变的方式走上了前台,为了巩固自己的执政基础,在文化革命中因“路线”和权力之争而遭受打击的核心大佬邓小平通过助手胡耀邦等人发起真理标准大讨论,并通过组织“平反”途径将一大批受过迫害的党员干部及中高级知识分子纳入自己的干部系统和话语系统,由此才引发了对文化大革命的整体反思,并进而延伸到对封建传统的批判和对民主、自由乃至于人权方面的思想启蒙。

这也就是说,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体制改良运动并不是学界民间主导的,学界民间只是起了积极回应与推波助澜的作用,起主导作用的是执政党核心官僚队伍(包括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万里等人),“改革开放”的决定性口号是执政当局自己喊出来的,“改革开放”的事业(包括联产承包、建设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等等)也是执政当局自身推进的,并不是民间学界大力鼓吹的结果。试设想,如果76年10月6日中南海政变失败,叶剑英、邓小平等人被关进监狱,极左派完全掌权,或者毛泽东到100岁才死(1993年),还会有李泽厚们所念念不忘的八十年代吗?

其实,古今中外,改革的主导权都掌握在执政当局手上。尤其是在非民主自由体制下,所有的改革,无论成功还是不成功,都必须由统治集团的核心官僚说了算,都必须有当权派的重度参与或主导。从中国古代情况看,无论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还是张居正改革,不仅主持改革的商鞅、王安石、张居正等人都身居万人之上,手握相宰大权,而且他们的改革动作都是在最高老闆秦孝公、宋神宗等人的支持下才得以完成(注:张居正改革时,明穆宗刚死,万历皇帝即位,年仅10岁,张居正升内阁首辅,终于得以“任法独断,操持一切”)。

现代的情况也一样。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台湾改革也是在执政党及其领袖人物的直接作用下展开的,国民党核心领袖兼中华民国总统蒋经国认为:“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他说“我知道自己是独裁者,但我会以专制手段来结束专制制度。”1986年10月10日,蒋经国发表“国庆”讲话,表示要对历史、对10亿同胞、对全体华人有个交待。随后很快废除“戒严法”,开放党禁、报禁,实现了“以专制手段来结束专制制度”的承诺——近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宪政制度终于在华人社会完成了最成功的试验。

苏联的改革则是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的完全主导下完成的。戈尔巴乔夫85年上台不久就提出了“改革与新思维”的理论,在国际外交上放弃勃列日涅夫时代的对抗思维,强调“核时代”的和平共处,强调“人类共同利益高于一切”。更重要的是,在内政问题上,戈尔巴乔夫看到了苏式官僚社会主义的巨大弊病,认为传统的苏式社会主义是没有民主人道可言的,所以他强调苏联必须改革,建设“民主、人道的社会主义”,并从“公开性”、“透明度”出发,给社会舆论松绑。最后终于成就苏联乃至整个东欧的和平转型。

如果非民主国家的核心当权者反对改革,或者反对某方面、某领域的改革,既就是有次一级的官僚想推进某方面的改革,也是寸步难行的。就拿当代中国来说,温家宝身为执政党政治局常委、中央政府总理,从权位上讲和古代的商鞅、王安石等人差不多,温本人若干年来也竭力鼓吹“民主、自由”普世价值,鼓吹政治体制改革,无奈他终归只是“二老闆”,在执政党官僚系统的动员能力不是足够的强,尤其是得不到受“毛泽东思想”浸淫的“大老闆”的支持,结果,温公喊烂了嗓子也于事无补,反而被严重边缘化,并被部分民间人士扣上了“中国影帝”的“二尺五”,改革之难可见一斑。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幕迟迟难以拉开,甚至有人认为中国改革早在2008年就已“死亡”,不是因为学界、民间不呼吁改革,相反,若干年来,公共知识分子竭力鼓呼改革,但见效甚微,甚至执政当局在“维稳”旗帜下,不断倒退,究其根本原因正在于“改革(改良)主导权”掌握在执政当局的核心官僚手中,这些核心官僚不想改,纵然中央政府总理配合民间千呼万唤也是无济于事的。

但在民主自由体制下,因为国家核心官僚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体制内的分权制衡,体制外的舆论监督,对执政官僚具有强大的制约作用,一旦民间舆论就某项改革形成强大民意基础,执政系统就必须向民意的方向前进,否则,无论是执政官还是执政党都将面临选票危机,因此,在民主自由体制下,民间的改良诉求才会对执政当局达成经常性的良性互动,这也是近代民主自由国家的工人运动大多追随伯恩斯坦?考茨基而“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因。

写到这里,本文的结论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改良(改革)的主导权始终掌握在执政当局手中。在民主自由体制下,执政者鑑于选票制约,对于强大的民间改良舆论能够从善如流,社会与国家能够消解各种矛盾肿瘤,并取得各方面的发展与进步。但在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民主自由体制下,是否改革完全取决于执政当局的自身利益考量和良心自觉,如果执政者缺乏良心发现,如果他们自身掠夺的天量国家社会财富因为变革有可能丢失,而广大人民又没有和平有效的选票制裁权,在此情况下,民间再强大的改革呼声也是在“对牛弹琴”。

因此,当李泽厚说:“今天我讲告别革命是为了慢慢改良,现在革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时,我认为他恰恰没有看清中国的国情,恰恰没有弄清改良的主动权掌握在执政当局手上,而不是掌握在民间手上,既就是1980年代的改革也是官方在主导,而不是民间,但他基于错误的经验认知一味地倡导改良,断然地否定包括辛亥革命在内的一切革命,这对于他所寻求的“现代化”来说只能起到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作用。

那么,中国的改革到底还有没有希望,和平转型能否完成,李泽厚所关心的“怎么样推动执政者改革”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我认为答案不在民间的“改良”呼吁,而在于民间的“革命”压迫——我将在另一篇文章中对此展开分析。

2012年1月10日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2/1/2012

赵常青:驳李泽厚论“革命”!

开门见山,本人写这篇小文章的主要目的在于揭示李泽厚的扭曲“革命”观;如何正确理解“革命”的正义属性?以及民间的“革命压迫权”对于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伟大意义.

一、李泽厚的错误“革命”观

李泽厚认为自己是参加“革命”出身的,早在学生时代就在湖南“冒着生命危险”参加学生运动,他在《告别辛亥革命》一文中说道:“在军警林立戒备森严中,我曾经把鞋底纳起来,里面夹着的是油印的毛泽东的文告。万一被人怀疑抓起来,命都可能保不住了。所以我曾经对我的学生说,不怕死有什么了不起,我就不怕死。”由此可见,学生时代的李泽厚还是很有一番“革命”热情的。

那么李泽厚是什么时候开始产生对“革命”的动摇并逐渐发展到对“革命”的反感和“告别”呢?

李泽厚认为自己对“革命”的反感始于“文化大革命”,他说:“文革的时候我对革命的信念彻底动摇了,我发现文革不就是法国大革命吗……于是开始了对革命的怀疑”.

毫无疑问,李泽厚对文化大革命的怀疑和否定是完全正确的,文化大革命虽然从表面上看带有寻求所谓“理想社会”(一大二公)的性质,但从本质上看是独裁者为巩固权力地位而发动的新一轮政治迫害运动。它给社会带来的是长期的动乱和浩劫,给人民带来的是贫穷愚昧以及彼此之间的怀疑、伤害乃至于大量的冤狱,因此,这样的“革命”是一次完全的伪革命,正如朝鲜这样的国家自我冠名“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样,实际上不仅没有“民主”、没有“共和”,反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专制独裁政权。同样的,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也不是一次真正的“革命”,它打着“革命”的旗号,不是为了反抗压迫和暴政,而是为了更多的压迫、更大的独裁,因此,中国的文革确实是一场浩劫性的社会动乱.

但李泽厚显然将“文化大革命”当作一场真正的“革命”了,他一看,“革命”原来就是这样呀?“为什么就一定是好的,就是正确的呢?”联想到法国大革命后期的滚滚人头,联想到辛亥革命之后的军阀林立、群雄混战,于是,他就一脚踢翻所有的“革命”,大讲特讲对“革命”的“告别”、再“告别”了。那么,真正的“革命”是不是就是李泽厚所理解的类似于“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革命”呢?答案显然不是。

在中国古代语言系统中,“革命”是具有天赋的正义性的。在中华文明的经典源头《周易。革卦》中对“革命”曾有这样的溢美:“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在这里,“革命”意味着重大变革,“革”就是“去掉”、“替换”的意思,所谓“革命”就是去掉旧政权、换上新政权。“革故鼎新”也是这个意思,“革”卦的下一卦就是“鼎”卦,“革”过旧“命”之后,就要建立起一套新的制度、法规并铸“鼎”昭告天下。为了说明“革命”的合理性,《周易》分别从自然四季的演变与汤武革命的“顺天应人”来证明“革命”的伟大意义的——“革之时大矣哉!”

天演四时就不说了,从“人事”社会角度讲,李泽厚应该注意的是汤武作为夏朝老百姓,为什么要去高举“革命”大旗,领头造反?这个原因,初中生都知道,那就是夏朝的末代头子夏桀身登大宝之后,不仅荒淫无度,而且横徵暴敛,导致民不聊生、民怨四起——既犯“天怒”,更致“人怨”,一个不能带给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权显然是必须去除革掉的,也因此,汤武才领头造反,对夏氏暴政集团执行“革命”权利,并得到了广大民众的四起响应。当中国古典文明将“汤武革命”提上“顺天应人”的高度,并盛赞“革命”的伟大意义(“革之时大矣哉!”)时,实际上已经赋予“人民革命”以“天赋人权”的高度,这也就是说,反抗压迫、反抗暴政的“革命”行动是人民的天赋权利,跟伟大的自然法则一样,是不需要用逻辑去证明的。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古代的每??一次人民起义都是一次反抗压迫、反抗暴政的正义革命!

回过头来再看李泽厚所唾弃的法国大革命是否具有“顺天应人”的正义性呢?答案是肯定的。1789年之所以能够发生攻占巴士底狱的法国大革命,其根本原因首先在于法国社会的严重等级划分。僧侣贵族阶级挥霍无度、生活糜烂,但却控制着国家政权:“三级会议”长期不开;身处第三等级的广大平民生活艰难还要全部承担来自王室的高额税负。当路易十六因为财政危机而要再度增加第三等级的负担时,已经看到英国革命、美国革命美好结果的法国人民再也不能容忍路易王朝的欺压盘剥,终于掀起了一场伟大的人民革命运动,并在革命过程中将专制头子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与此同时,由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部伟大的《人权宣言》(全称是《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指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不从别的角度考察,仅从《人权宣言》对于人类文明的贡献而言,法国大革命也具有伟大的世界性意义.而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谈到“法国大革命”的意义时说道:“这场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毁若干世纪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称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简单、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可见,这场革命具有不容怀疑的历史正义性。李泽厚喜欢讲“启蒙”、喜欢做“青年导师”,却看不到《人权宣言》,看不到自由、人权对于人的意义,还“启蒙”什么呢?难道伏尔泰、卢梭等人是靠整天说什么“经济发展”、“吃饭哲学”才戴上“启蒙大师”的桂冠的吗?!

至于被李泽厚同样一棍子打死的中国辛亥革命的正义性我已另文论述(见拙作《驳李泽厚论辛亥革命》),这里就不重複了。

当然,法国大革命后期的雅各宾派恐怖专政,中国辛亥革命结束后的军阀混战、武装割据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并非人民革命的必然逻辑结果。英国革命也曾经历过“砍头”的阶段(查理一世就被送上断头台),美国革命更是经过八年浴血抗战。当杰斐逊们推出反抗大不列颠王室暴政、反抗英王压迫的《独立宣言》的时候,同样不能保证独立战争一定会沿着健康的方向前进.喜剧在于上帝让具有深刻民主共和思想的华盛顿们掌握了革命主导权,最终美国革命花开万里、果累云天。

当李泽厚家将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等同于“文化大革命”时,他显然对什么才是真正的“革命”没有弄清楚,他所理解的“革命”就是无政府状态下的杀人,就是各种野蛮和恐怖——李在《告别辛亥革命》一文中质问说:“现在革命怎么'革'法?上山打游击、城市大暴动,还是哄抢企业家的财产?”这种“革命”观显然是非常错误的,至少是非常片面的。那么如何正确解析“革命”的内涵呢?这是本文要谈的第二个问题——

二、正确的“革命”观

所谓“革命”,广义的讲,一切反抗暴政、反抗压迫的行动都可以称之为“革命”。譬如说,荆轲刺秦、杨佳袭警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一种反抗暴政、反抗压迫的“革命”行为,狭义的讲,“革命”是指人民群体反抗暴政、反抗政府压迫的行为。“革命”的前提必须是政府制造了长期的压迫和暴政;从参与人数上讲,“革命”具有群体性特徵;从目标指向而言,“革命”是指向压迫性政权的;从行为目的上讲是要通过“反抗”行为去除旧政权、建立新政权,实现人的解放、自由和幸福。

为什么反抗政府暴政、反抗压迫具有天然合理性?原因正在于人们组织政府并不是为了给自己寻找一个至高无上的压迫者。人们组织政府有公共需要、公共服务的原因,但最核心的目的是保障自己的利益和人权不受侵犯,并在此基础上谋求人民利益最大化。如果一个政府不但脱离了保障人权并造福人民的目的,还反过来成为人民的压迫者和剥削者时,人民的反抗便具有革命正义性,这既是美国《独立宣言》宣布的政治法则,也是法国《人权宣言》宣布的人权法则. “革命权”是一种天赋人权,它是人民捍卫自身基本人权的最后保障,只有当政府看到人民“革命权”的时候,它才会将自己的爪子放在人民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当一个政府看不到人民的革命权而横徵暴敛、为所欲为的时候,“革命”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必会出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伟大景观.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人民革命虽然具有天然合理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时空条件下,人们所採取的革命手段、革命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

在古代社会,由于文化落后,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很淡薄,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也没有多少清晰地概念,只是从一种笼统的、朴素的公平正义和平等观念出发,才会掀起反抗暴政、反抗压迫的人民革命。如大泽乡起义者陈胜发出的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后来几个朝代的农民起义也大体逃不过“等贵贱、均贫富”、“均田免粮”、“有饭同食、有钱同使”一类的诉求,一旦“革命”造反成功,複制的也不过是“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前朝政权。这种冷兵器时代的“人民革命”基本上是以非常激烈的暴力手段来完成的,一旦??发生反抗压迫的人民起义,基本上都要经历长时间的殊死较量,战争、流血、屠杀、死人,几乎成为难以避免的“革命”副产品,“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也常常并不夸张。中国人在从夏代到清代的无数次人民革命基本上都遵循了这一模式。可以说,在古代社会,“革命”的特徵就是李泽厚所说的野蛮杀戮状态(丛林状态)。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杀戮是政府压迫的结果,而不是人民抗议的结果,应该承担责任的是专制政府,而不是进行武装反抗的人民——无论人民反抗暴政后建立了什么样的新政权,都不能否定和剥夺人民的革命权,否则,古今中外的所有历史都将陷入荒谬绝伦的逻辑陷阱。

到了近代,由于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和人民主权论的影响,虽然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主革命仍然表现为暴力,表现为“武器的批判”,如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以及中国的辛亥革命,但“革命”完成后所建立的新型政权却渐次有了民主、法治与宪政的内容。完全专制独裁的帝王制政权越来越少,自由、人权与国民幸福成为一切民主政权庄严承诺的历史责任。而且由于民主选举、分权制衡的国家“游戏规则”,使得所有的民主宪政国家不会出现政府与人民间的长期矛盾积累,一切矛盾都会因为良性制度而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仅人民的基本人权得到国家与政府的有效保障,而且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文明程度与福利水平都比较理想的实现了人民组织国家、成立政府的根本目的。因此近代民主革命不仅赋予了“革命动机”以正义性,而且也赋予了“革命结果”的良善性和完美性,只是在革命手段和革命方式上还伴有无法免除的暴力血腥性。当李泽厚谴责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的暴力、血腥与混乱时,一定要看到这些革命的正当性理由以及通过“革命”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如果“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势必会出现“因噎废食”的“反革命”逻辑。

当历史推进到二十世纪后半期的时候,因为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广泛影响性,在一切非民主国家里发生的“革命”又有了新的外观和内容。如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东欧、苏联乃至南非的民主革命或半民主革命在转型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发生大的流血(罗马尼亚除外)尤其是发生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天鹅绒革命”竟然连一片政府大楼的玻璃都没有打烂过.但从新生政权的性质上讲,苏联东欧国家的政权大多完成了从极权主义专制政权向民主或半民主的政权过渡,从革命成果的角度讲,一点也不亚于英法美等国暴力革命所取得的成果。所以,当李泽厚质问说“现在革命怎么'革'法?上山打游击、城市大暴动,还是哄抢企业家的财产?”,他的“革命”手段还是毛式革命乃至于古代革命手法,前述“天鹅绒革命”不需要“上山打游击”、不需要“城市大暴动”、也不需要“哄抢企业家的财产”,同样完成了对旧政权的替代,完成了“革故鼎新”这一“革命”动作,而且同样“顺天应人”——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战而完成民主转型的“天鹅绒式革命”,自然应该成为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首要选择。但问题在于——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能够走上这条美好的捷径吗?

三、民间“革命压迫权”对于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重要意义

我曾经在相关文章中分析过,改良(改革)的主导权在统治集团及其核心人物的掌控中,任何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发生的前提主要在于统治集团及其领袖人物有这方面的认知和需要,统治集团及其领袖人物如果缺乏这方面的认知和需要,改革就很难发生(见拙作《驳李泽厚论“改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的苏联、东欧及南非等国的民主转型之所以以“和平革命”的方式发生,决定性原因正在于这些国家的统治集团及其核心领袖接受了民主人权大潮的心灵洗礼,尤其是超级大国领袖——苏联共产党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先生的思想转变。

戈尔巴乔夫在1985年上台不久就提出了“改革与新思维”的理论,在国际外交上放弃勃列日涅夫时代的对抗思维,强调“核时代”的和平共处,强调“人类共同利益高于一切”。更重要的是,在内政问题上,戈尔巴乔夫看到了苏式官僚社会主义的巨大弊病,认为传统的苏式社会主义是没有民主人道可言的,所以他强调苏联必须改革,建设“民主、人道的社会主义”,并从“公开性”、“透明度”出发,给社会舆论松绑。在国际民主力量、党内民主力量的支持下,甚至在中国六四屠杀的反向力量作用下,戈尔巴乔夫成功的推动了伟大的苏联变革。尽管变革后的独联体国家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戈尔巴乔夫所主导的和平改革是二十世纪以至于整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之一—他必将赢得正义人类的永久尊敬!

因为戈尔巴乔夫和苏联的松绑,整个东欧执政集团,除个别人物外纷纷转向,甚至争先恐后地推动本国完成民主转型大合唱。南非也一样,正是在苏东剧变的民主大潮中,白人政权领袖德。克勒克顺势而为,主动推动南非的种族和解与民主转型。中国台湾在八十年代中后期的民主改革同样遵循了执政集团及其领袖人物主导改革的规律,这些“和平”改革大多完成了对原来压迫政权的民主改造,不用流很多血、不用死很多人——甚至不用流血死人就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

但是,我想提醒李泽厚先生的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除了苏联等个别国家几乎是完全的统治集团内部精英的自觉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的面临着来自民间的“革命”压迫形势。如在波兰有瓦文萨等人领导的团结工会在不断冲击着共产党政权,在捷克斯洛伐克有哈维尔等人领导的“七七宪章”运动,在南非有曼德拉等人领导的“非国大”运动,在中国台湾地区则有民进党人领导的民间民主运动。尽管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民间民主运动领袖都毫无例外的被执政当局逮捕入狱,但民间力量的持续抗争和群体抗争,游行、示威、集会规模的不断扩大则对各执政集团产生了强烈的革命压迫感,罗马尼亚“爱国阵线”对齐奥塞斯库的枪毙也加强了邻国执政集团的危机感,正因此,民间力量的各样抗争对于东欧、??南非、台湾等地的民主转型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革命性”意义!

这种民间的“革命压迫权”在今年春天以来的北非、中东茉莉花革命浪潮中所起的作用尤其重要、尤其明显.无论突尼斯、埃及还是利比亚、也门等国,如果没有发自民间的强大革命压迫态势,如果没有民间持续不断的大规模抗争,本阿里既不会逃窜、穆巴拉克也难以下台,利比亚的变局就更难发生,但正因为这些遭遇暴政压迫的中下层力量保持了持续发展的革命压迫态势,突尼斯、埃及上层统治集团发生裂变,才导致变革中朝野双方付出的代价都很小——至于卡扎菲愿意“抱着榆木脑袋”顽固对抗到底,上帝也只好打发他到地狱里去接受惩罚了。

对于当代中国民主转型事业来说,也必须从转型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民间革命压迫权问题.和苏联东欧国家的民主革命一样,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绝不是李泽厚所倡导的点滴改良,也没有遵循他所提供的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这条路径。相反,当代中国民主运动从1979年开始就鲜艳的亮出了民主大旗,“第五个现代化”区别于执政党“四个现代化”的最要害问题是要解决国家政治生活的专制、独裁和压迫问题,“民主化”是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最高目标。尽管民间诉求与执政党统治集团的核心领袖没有达成意见共识,邓小平还胁裹统治集团不仅推倒了民主墙,还数次清洗党内开明派,并以规模化屠杀的方式镇压了学生民主运动。但八九之后,但来自民间的“经济市场化”诉求还是被当局提上了议事日程。与此同时,九十年代的民间呐喊和多次政治结社尝试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并先后将“以法治国”、“保障人权”纳入国家最高大法,这一切既离不开民间社会的民主压迫,也离不开执政党领袖集团的局部妥协,可以看作是中国民主运动的阶段性微小成果。

但问题在于当执政党在经济领域推行市场化改革时,在政治领域继续强化威权主义寡头统治,这导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扭曲成为权贵资本主义改革,掌勺者不仅私分大锅饭、私佔大锅饭,而且通过政治垄断先后完成对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各种优质资源的瓜分和抢劫,缺少分权、监督和制约的各级官府及依附于它们的金融地产财团,在本世纪的前十年合谋上演了一部部饱含着人民血泪的财富掠夺大戏,政治压迫、经济掠夺、道德沦丧及官场的腐败和溃烂已经发展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来自于体制内的改革已经因利益格局的变化而裹足不前了。1992年开始的市场化改革,经过近二十年的所谓“财富重组”,使得执政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成为这场改革的最大受益群体——在政治上他们拥有大权,在经济上他们拥有大款,已经尽享荣华富贵,如果进行改革就必须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也正因此,跛腿鸭式的中国改革因缺乏上层利益驱动而裹足泥潭——诚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到2008年,改革就已经死亡,中国社会进入到一个权贵集团为维护天量既得利益而依靠国家机器来进行“强力维稳”的时期。

改革死了,“维稳”来了,是否意味着中国民主转型事业跟着完蛋呢?不,答案完全是相反的。如果说90年代之前的中国民主运动基本上还是少数公民在纯粹政治层面上与执政党进行艰苦博弈,因而也缺乏一般性的群众基础的话,那么,到了本世纪初,因权贵集团各种剥压而蓬勃兴起的群体性维权运动则为2010年代的中国民主转型事业提供了盛况空前的群众基础,这当然不是李泽厚们“启蒙”的功劳,而是权贵集团与民争利的结果——通过政府暴力而强行开路的权贵“圈地”运动最直接的威胁到普通民众的现实利益和基本生存,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各地人民从早期的个体抗争渐渐演变到此起彼伏的群体性抗争。除过土地、房屋维权事件外,各地还有大量的因遭遇冤案、遭遇不公正、遭遇各种欺压而引发的群体上访、群体围观事件,如瓮安事件、石首事件、陇南事件、宜黄事件、马尾三网友事件,钱云会事件、陈光诚事件、艾未未事件以及前不久发生的乌坎维权事件,所有这些群体性抗争运动和“围观”运动都是当代中国民主运动最富有力量的表现形式——无论是抗争人群、上访人群还是“围观”人群都毫无例外的成为中国民主转型事业的美好祝福!

当年共产党搞“革命”时不仅开闢了“第一战线”,还开闢了“第二战线”。所谓“第一战线”就是李泽厚所说的“上山打游击”,就是“你死我活”的军事较量。所谓“第二战线”就是在国统区开展学生民主运动、工人罢工、商人罢市等群众性民主运动。这也就是说共产党当年是把国统区的学生群众运动纳入“革命”范畴的,而李泽厚所说自己的“参加革命”出身,也正是参加学生民主运动出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李泽厚后来对“革命”的曲解就是一种完全的错误,不仅1940年代的群众抗议运动具有革命性的内涵,而且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的“天鹅绒”革命,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中的“颜色革命”、“茉莉花革命”也同样是以学生群众的群体抗争为主要特徵的,但它同样被世界称之为“革命”,因为学生群众的斗争指向就是要“革”去旧政权,组建新的民主政权。

以此类推,当代中国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包括房屋维权、土地维权、群体上访、群体围观等等也可以看作是成长中的群众性“革命”运动。这些群体性维权运动有些还处在自发的就事论事阶段,但有一些群体性事件则已经从利益保护的自发阶段上升到讲政治、讲民主、讲人权的高度。如马尾4.16围观事件,众网友一方面在为游精佑、范艳琼、吴华英等人呼籲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则将“言论自由”与“世界人权宣言”搬到大街上,具有鲜明的政治诉求;又如前不久发生的乌坎村民维权事件,本来是因财务混乱和土地出卖引起的维权抗争,但村民们在抗争过程中不仅将“反独裁”、“要人权”、“推动全国民主选举”这样的政治口号和标语弄到大街上,而且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两个村民自治组织,直接将原来的腐败“村政权”以民主投票的方式“革”掉,并通过后续动作促使广东地方当局承认了民选组织的合法性,从实践的意义将中国农村的维权运动推上了民主革命的高??度。如果乌坎村民不做群体抗争而是继续旧的“上访”道路,或者经过简单抗争,一遇政府高压就偃旗息鼓,可以肯定的说,不仅薛昌之流还盘踞在村委会上,而且其它问题也是解决不了的,好在是不仅乌坎村民将集体维权坚持到底了,而且广东汪洋当局也以战略眼光看到了老一套“高压维稳”的不可取,断然做出因势利导、尊重民意的正解决策。

乌坎事件可以看作是中国村级“政权”的一次较为成功的“天鹅绒革命”,虽然也有流血死亡,但总体上讲,最后在“朝野”之间达成了“互利双赢”的结果。从转型成本的角度讲,我个人希望“乌坎”革命是2010年代中国民主转型事业的一次小型成功预演。从政府角度讲,我不希望十八大后的执政当局继续在前朝“维稳”轨道上继续走到天黑,那是一条黑暗的、没有光明前景的路。准备上台的党内高层必须高瞻远瞩,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卓越的政治智慧积极推动中国政改,庶几,可以化解怨声载道的民间革命风险.

但从民间各界维权人士来说,必须稳步有效的推进各类群众性维权运动和围观运动,拒绝李泽厚式“告别革命”,不承诺放弃天赋之革命权利(就如不承诺对台湾放弃武力压迫一样),以箭在弦上的民间革命压迫权推动十八届中共执政集团主动承担起中国“天鹅绒”革命的历史责任,实现中国民主事业的“乌坎化”转型。

作为普通人民中的一员,我始终希望大陆的民主转型能走海峡对面的台湾道路,我不希望出现利比亚式的转型模式。但中国的民主转型确实不能再拖下去了,中国的“维稳”确实不能再搞下去,中国政治必须“改”起来、“变”起来。2008年12月9日,各界人士共同推出《零八宪章》,这既是一部提供给中国民间的公民运动纲领,也是一部提供给执政当局的政治改革纲领.希望执政党能在《零八宪章》所指示的方向里看到自己的光明出路,团结朝野各界共同完成2010年代的中国民主变革,实现中华民族的民主崛起。

“五年看改,十年看埋”——历史学家章立凡先生已发出了这样的警告。对于执政党来说,是“改”还是“埋”,我认为还有机会主动选择,但能够主动选择的时间确实不多了,民间抗议已呈“星火燎原”之势。遗憾的是胡氏中央已不愿选择,一味高压“维稳”,能拖就拖,得过且过.那么,最后政改的机会就只能在中共十八大之后的五年里——是“生”还是“死”,是“改”还是“埋”,普天之下,拭目以待……

2012年1月10日于北京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1/22/2012

2012年1月8日星期日

赵常青:驳李泽厚论辛亥革命

李泽厚先生生于1930年,今年已经82岁了,在此情况下,下笔写这篇短文之前,先从生命伦理的角度讲,祝老先生身体健康,安度晚年。

曾经在比较长的时间里,李泽厚先生在我的心中有着非常崇高的地位。1988年秋我刚进大学历史系读书时,曾于无意中在宿舍楼下垃圾筐中看到一本被雨水浸泡得皱皱巴巴的书——《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作者:李泽厚,出于对书的爱好,我将之捡起并做了阅读,结果我发现这是一本非常合我胃口的书,李关于“启蒙与救亡”的观点,他对陈独秀、胡适、毛泽东、鲁迅等人的思想分析都让我受益非浅.随后我又先后阅读了他的《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以及《美的历程》,对于他的“心理积淀”说、“美即和谐”说、“主体性实践哲学”、“实践美学”理论颇有涉猎.但他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他的“西体中用”理论,李虽然不是“全盘西化”派,但他的“西体中用论”对中国近代以张之洞为代表“中体西用论”者是一次成功的思想颠覆。对民主自由等现代化的思想追求使得我不自觉的发展成为李的“fans”。

记得有一次在政教系和大学团委举办的一次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周日文化辩论会上,我以自己的理论雄辩极为成功地压倒包括几个青年老师在内的公开辩论,使得一位中文系的研究生在辩论会结束后对我说:“你应该考李泽厚或者刘再复的研究生。”六四屠杀后,我得以侥倖从京城回母校读书,我一头扎进哲学王国中,当西方哲学史从米利都学派研读到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康德时,我发现康之三大“批判”着作极为晦涩难读,简直读不下去,无奈又开始寻找有关康德哲学的二手读物,结果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帮了我很多忙,使我对康德哲学的“哥白尼式革命”不仅有了自己的认知,而且使我对头顶之“浩瀚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也有了同样的敬畏。与此同时,康德的“普遍立法”、“人是目的”、“意志自由”理论也成为我后来从事一些社会政治活动的哲学基础.从青年时代的思想启蒙和理论训练角度讲,我是应该向李泽厚先生表示应有的谢意和敬意的。如果有机会,我愿意去看望老人家当面表达.

但是,对唯物主义、集体主义和马列主义的反感,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却使我开始渐渐疏离对李的迷恋,尤其是刘晓波的出现使李泽厚在我心中的偶像地位开始彻底坍塌。

对于刘晓波,坦率地讲,大学一年级时我并没有接触到他的思想,只是在学潮中才具体了解刘晓波的“文坛黑马”身份。在大二开始哲学研读时,我也想办法找来了他的博士论文《审美与人的自由》以及《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虽然我非常反感“300年殖民地”理论,但我对他在《选择的批判》一书中所表述的对理性、对集体主义、对“美即和谐”理论、对阿波罗(太阳神)精神的否定和批判,对感性、对个性、对悲剧审美、对自由选择、对“美即冲突”、对狄奥尼索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精神的渴望和赞美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共鸣,把刘晓波读完再回头来看李泽厚,已经渐行渐远、模糊不清,我所购买的有关李泽厚的书籍只好被摆到书架上最为偏僻的角落。

1995年,李泽厚与刘再复合作推出“告别革命”的对话录,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并未读到原着,只是道听途说只言片语,但当时揣摩他们也许想回国,是对执政当局的一个政治表态,虽然很有些不以为然,但也表示了某种程度的理解。

但是,当时间进展到2011年的时候,李泽厚——这位曾经成为一代青年启蒙导师的精神领袖竟然在“告别革命”的基础上再次发出了“告别辛亥革命”的怪论,认为他的“告别革命”就是要“告别辛亥革命”,这不仅是对辛亥革命伟大历史意义的低估,而且会对正在发生的中国民主人权事业产生错误的舆论引导。因此,李泽厚,纵然曾经俨然“泰山北斗”,也必须接受我的批评.

中华民族自夏王朝统治体系的建立开始,就开创了一套“目中无人”的社会官理制度,无论是夏商周还是自秦代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都从来没有人民的主体地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历朝历代的执政者都把自己看作天子下凡,代表天帝管理人间,“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朕即国家”论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执政合法性基础.而在专制皇权的淫威下,以孔夫子、董仲舒等人为代表的主流知识混蛋更是投其所好,书写大量以“君君臣臣”、“三纲五常”(核心是“君为臣纲”)为核心思想的普及读物,对“天地君亲师”的烧香、敬拜、下跪磕头成为每个家庭及其成员的日常生活,“儒表法里”的狼狈为奸极大地奴化和伤害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思维,它不仅使皇族世袭“家天下”局面成为“历史的必然”,而且使得反抗压迫、反抗暴政的每一次“人民起义”都习惯性地异化为“改朝换代”,“治乱盛哀”的“周期性”定律像无法去除的大魔咒一样在数千年的中华历史中不断轮回,以至于在英美革命百余年后,炎黄儿女??还依然生活在“我大清”“皇阿玛”的专制主义统治下。国家依然是帝王的国家,政府依然是居高临下的统治衙门,庶民,只需要耕读传家、交纳“皇粮国库”就行了,至于自由、平等、人权思想是想也不敢想、想也想不来的,“皇阿玛”们依然陶醉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

但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统治者才发现列强已经将自己的经济扩张乃至于领土扩张推进到帝国门前——经过若干次“十全武功”与“坚船利炮”的战争较量,皇阿玛们所能做的除了割地,就是赔款,而且每次因战争失败所产生的损失和负担都毫无例外的转移到广大人民身上,国贼那拉氏甚至堆满微笑讨好列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正是在此悲摧不已的时代大背景下,才有了孙中山等人发起的辛亥革命。

孙中山一开始并不是革命者,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孙与早期改良者一样,曾上书李鸿章希求通过改革建立“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敞其流”的理想社会,但遭到李大人的冷遇。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康梁维新遭到腰斩,谭嗣同等六君子被屠杀于血泊之中时,孙中山等人才毅然放弃“改良”幻想,奋然执起“革命大旗”——辛亥革命终于渐次拉开了序幕。

但与以往王朝末期的“民变”完全不同的是,孙中山是一个完全吸纳了近代人类文明成果的人,他不但为革命立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民族主义目标,而且立定了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之建国目标。尤其是“建立民国”的设想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华帝国几千年来专制主义家天下的惯性思维,也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王朝末期“改朝换代”的民变逻辑,向来被帝王贵冑视为草芥的“小民”、“庶民”只有到了孙中山这里才从制度设计上被推上了“国家主人”的地位。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中华民国的成立,不仅宣告了亚洲第一共和国的光荣诞生,而且光荣宣告以剥压人民为己任的专制主义“王”国历史和“帝”国历史的结束,尤其是带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在《约法》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宣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与此同时,《临时约法》还根据“天赋人权”论的原则具体规定了人民应该享有的多项重要权利,包括“言论、着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选举与被选举权”、“居住迁徙之自由”、“信教之自由”等等。此外,《临时约法》还基本规定了政治体制的分权原则,立法权归参议院,法院审判具有独立性,参议院、临时大总统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尽管《临时约法》的出台具有仓促性,还有待于完善,但它既是中华民族前进史程上的第一部民主宪章,也是一部伟大的人权宪章,它以最高约法的形式肯定了“天赋人权”思想和“人民主权”思想,“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法则的规定彻底颠覆了帝国时代的等级秩序,民主选举和分权原则的确立不仅宣布了政府的权力来源是基于人民的授权,而且有效防范了国家权力的世袭和独裁,而关键人权的国家保障则使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第一次在国家制度层面看到了自己的神圣和尊严。

普罗泰各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康德说“人是目的”,都从哲学高度规定了人的最高属性,但要实现“人是目的”(而不是“螺丝钉”)的最高属性,就必须建立起保障这一属性的社会政治制度,而人类的经验历史证明,唯有高扬民主大旗和人权大旗的民主宪政国家才能够有效完成“人是目的”的使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辛亥革命的发生、中华民国的成立、《临时约法》的诞生在中华民族史程上具有洗刷山河、整顿乾坤的意义,它是五千年中国文明史程上的第一次人权解放运动,从此,赤裸裸的等级秩序和皇权统治如落花流水,不复人心;从此,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理念成为百余年来先进中国人的最高政治诉求!

当然,客观的说,辛亥革命及其成果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其最典型表现是由于中华民国政府过于脆弱导致袁世凯的上台。袁死后,军阀林立,中国进入一个擂台比武、群雄逐鹿的混战时期,最后,中华民国政权被赶出大陆,客居孤岛,信奉马列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完成了从首都北京到辽阔边疆的成功统治。

但不能因为曾经出现过几十年的军阀混战和国共相煎,就要完全否定“革命”,就要“告别辛亥革命”,这完全是打错了板子。我们不能因为中华民国政权没有守住自己的果实就认为辛亥革命本身都是错误的。原因很简单,满清政府的专制腐败、卖国“维稳”早已失去了一个政权存在的正当目的,在其施加的无限剥压面前,人民革命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也因此,辛亥革命具有不容辩驳的历史正义性!更何况由这次革命产生的政权是一个以“三民主义”为己任的民主政权。这个新生民主政权被颠覆的最根本原因是专制主义历史太长,是民主人权普及不到位,是“救亡压倒启蒙”的结果,而不是辛亥革命本身的必然逻辑结果。美国独立战争也可能失败,但我们不能因为独立战争可能失败,就谴责列剋星敦的“枪声”。

更为可笑的是,李泽厚认为如果不发生辛亥革命,中国的政治改良一定会通过“皇阿玛”乃至“老佛爷”的驱动来完成。甚至李泽厚十分夸张的将改良的希望寄託在窃国女贼叶赫那拉氏身上。李泽厚在马国川对他的採访中不无惆怅的说道:“遗憾的是在1908年,慈禧死掉了,……如果她晚死十年也好了,就不会有辛亥革命了”,“慈禧有权谋……如果慈禧活着,即使发生辛亥革命,很快就会被慈禧压下去的”。在李泽厚看来,那拉氏手上沾满了改良派谭嗣同们的鲜血还不够,如果活着,还应该把孙中山、黄兴等人拉到菜市口砍头——这叫什么逻辑,真是“越老越糊涂”!

但问题在于李泽厚巴望女贼的想法是他相信叶赫那拉氏能够推动中国的政治改良和社会改良,并认为自己有“充分根据”,但问题真是那样吗?历史的真相是早在1840年代就有魏源、林则徐等人呼籲改革。当“有权谋”的慈禧通过宫廷政变垂帘听政后,早期改良派如王韬、冯桂芬、郑观应、薛福成、郭崇焘、徐继畲等人都先后呼籲过包括“设议院、开国会”在内的改良主张,但窃国女贼採纳了吗?改良了吗?中日甲午战争,小日本打败天朝大国,举国震惊,才有声势浩大的康梁维新运动,此时,女贼已操纵大位三十多年,但一旦改良涉及到她的权力和地位问题,改革派便被推上断头台,在此情况下,凭什么说女贼慈禧如果1908年不死,如果再活十年,杀掉孙中山、黄兴等革命人士后就能搞什么“开明专制”、推行君主立宪、甚至倡导民主、自由、人权呢?这不是一厢情愿的癡人说梦是什么?!真是糊涂到了极点!

当然,从言论自由的角度讲,作为“一家之言”,李泽厚先生是可以如此放言胡说的。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学界“长老”,他对辛亥革命正义性的肆意否定,对辛亥革命伟大成果的视而不见,对辛亥革命局限性的无限夸大,对窃国女贼慈禧的改革幻想都是一种违背历史、违背常识的偏见。因此,我们应该“告别”的不是“辛亥革命”,而应该“告别”的是李泽厚和他的“告别革命论”——至于李老先生本人,还是放牛桃林、归马华山,静悄悄地享受落日的余晖吧。

2012-1-8于北京西湖新村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1/14/2012